广州噪音投诉日均200宗 四年来却无一起处罚

01.08.2015  13:05

人民网广州7月31日电 (冯芸清)部分公园存在租用公园场地从事婚纱摄影、烧烤场、野战基地酒吧等经营性项目;部分公园存在与公园无关的机构入驻,如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收费性游乐设施过多;部分儿童公园选址较偏,交通配套设施未到位;部分公园垃圾桶、公厕等设置不合理,指示牌等标志不明显……《广州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但能否解决该市公园建设管理中的问题还有待观察。

今天,广州市人大城建环资专业小组对该市公园建设管理情况进行集中视察。而据了解,在7月20日-27日,已经有部分专业小组代表进行了前期暗访,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罗列的一堆“毛病”。

在暗访发现的问题中,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公园绿地的情况长期存在,特别是地铁项目。不仅占用面积大,而且一再延期,对公园景观和游人使用造成较大影响。

此外,变电站、垃圾中转站等公用设施在选址时,也往往考虑征地拆迁难度低的公园绿地,我们也没有办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杨国权觉得很“委屈”。

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的使用性质。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重大防灾救灾项目确需改变公园用地使用性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调整规划的申请。

市人大城建环资专业小组代表、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副院长李青就此提出质疑:“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由谁来界定?如果地铁工期很长是不是又要长期侵占?变电站、垃圾中转站等在城市规划中就应该确定用地的,为什么到最后又来占用公园用地?《条例》出台后能否解决这个问题?

据了解,在程序上,申请占用公园用地的许可属于行政许可的一种,第一次申请可以占用一年,申请占用延期最多可以两次,每次半年,同时公园管理单位可以征收绿地补偿费。因此,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詹树柏建议,对延期占用的单位加倍征收绿地补偿费,以此催促其早日完工复绿。

而事实上,由于此项费用没有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公园的执法工作处罚措施难以实施。《条例》规定通过委托的方式赋予公园管理机构一定的行政处罚权,针对噪音扰民、随意散发经营性宣传物品等现象,《条例》也赋予执法部门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但真正实施后效果如何还是个疑问。

由于公园中的违法行为主体往往多是老年人,有些是群体行为,处罚措施实施的难度大”,杨国权说。

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统计数据也表明,从2011年到2014年,全市噪声投诉每年超过7万宗,日均约200宗,但却没有一起因为生活噪声进行的处罚。难点在于,噪声认定机构是市环保局监测总站,派出所在接到噪声投诉出警时无法确定现场是否为噪声。即使能够认定,派出所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往往也是根据规定倾向于调解,违规成本低,也是噪声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