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建设资金4年需筹1426.53亿 11条新线正在建

18.07.2014  15:21

将对到账暂未安排使用的资金进行保值增值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宙辉报道:2013-2016年间,广州市需筹集轨道交通资金1426.53亿元。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广州拟建轨道交通资金筹集风险调节制度,通过适度超前筹集资金,并对到账暂未安排使用的资金(以下简称“待安排资金”)进行保值增值,实现轨道交通资金的风险调节管理。

11条地铁新线正在建

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正处于新一轮高潮。截至今年6月底,广州共有11条地铁新线正在紧张施工,包括: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八号线凤凰新村至文化公园段、九号线一期、广佛线西朗至沥滘段、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文化公园至白云湖)、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知识城线和二十一号线。而十一号线的工可报告已经广州市政府审定并上报省发改委,5月进行了专家评审,目前正在开展工可审批所需的环评等前期工作。此外,海珠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也在建设中。

这些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大笔资金。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13-2016年广州市轨道交通资金筹集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14〕49号),2013-2016年间,广州市需筹集轨道交通资金1426.53亿元。市发改委表示,当前,广州市轨道交通资金筹集尚存在土地储备收益滞后、区共建资金难落实,融资受政府性债务水平限制等诸多不确定因素。

对待安排资金保值增值

昨天,市发改委就该委研究起草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偿债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轨道交通资金筹集风险调节制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修订意见。记者从上述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1426.53亿元轨道交通资金将通过市本级财政投入、沿线土地和物业开发收益、市区共建投入、债务性融资等多渠道筹集。

广州市轨道交通资金筹集风险调节制度(征求意见稿)》提出,可考虑采用符合法律法规方式对待安排资金进行保值增值,减少或抵消相关融资的成本,从而在保障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需求的同时降低建设资金筹集的总体成本。

选3-5家金融机构办理

广州市轨道交通资金筹集风险调节制度(征求意见稿)》明确待安排资金的六大保值增值管理原则。包括:合法合规原则,待安排资金采用理财方式进行保值增值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机构的监管规定;确保资金需求原则,待安排资金保值增值必须在确保建设还本付息、工程款支付以及地铁经营垫付返还的前提下开展;确保本金不受损失原则。

还包括:多种理财方式相结合原则,待安排资金保值增值应根据具体情况,长短期结合选择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定期银行理财产品等,以全面满足工程及资金成本管理的要求;集约化管理原则,提高效率,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应结合对广州市轨道交通服务支持贡献度等因素不定期选择3-5家金融机构办理待安排资金保值增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