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广州城乡低保标准拟从840元提高到900元

23.06.2017  10:43

广州市民政局、财政局22日对提高广州市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次涉及提高的社会救助标准包括:低保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

按照计划,广州市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840元提高到90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同步提高,从1260元提高到1350元。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1521元提高到1630元。孤儿养育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2143元。城镇“三无人员”是指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或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社会公众如对上述计划有意见建议,可于7月2日前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