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区污水处理费拟调整

26.11.2019  11:12

  大洋网讯  日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公开举行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和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这一公告提出,听证会提出3个方案进行比选,广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最低拟涨5.26%。

据悉,现行广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是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的,污水处理收费综合单价为1.11元/吨。根据成本监审报告,年均污水处理成本为14.81亿元,年均污水处理量10.6亿吨,单位定价成本为1.39元/吨,较2017年调价所依据的2013年至2015年单位定价成本上升了0.35元/吨,升幅33.65%。

定价听证事项为广州市中心城区(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荔湾区、番禺区大学城、黄埔区,不含原萝岗区)的污水处理费。听证会举行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9:00-12:00。另外,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

三种调价方案对比

方案一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

1元/吨、1.5元/吨、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26%;

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36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68.57%;

特种类污水调收费标准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

根据水量结构加权平均的综合处理单价1.55元/吨,净资产利润率约1.97%。

方案二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

1.3元/吨、1.95元/吨、3.9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84%;

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1.91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43%;

特种类污水调收费标准调整为2.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0%。

综合处理单价1.56元/吨,净资产利润率约2%。

方案三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调整为:

1.36元/吨、2.04元/吨、4.0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3.16%;

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2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9.29%;

特种类污水调收费标准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

综合处理单价1.72元/吨,净资产利润率约3.99%。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