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基层公务员工资有望提高

28.03.2015  14:32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继2014年11月省政府印发实施《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之后,近日,广州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广州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为广州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财政改革事业描绘了蓝图。其中,对于公务员薪酬及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将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并根据车改单位在职公务人员的现任职务职级适度发放交通补贴。

  薪酬改革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总体方案》构建了“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推进税制改革,建立健全地方税收体系”“推进政府债务和基建投资评审管理改革”以及“加快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等7大方面的重点改革事项。

  在众多改革项目中,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备受外界关注。《总体方案》提出,要逐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调整优化公务员工资薪酬结构,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研究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同时,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而对于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将按照单位工作性质和车辆用途,重新核定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特种技术业务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特种技术业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特种技术业务用车的缺口部分,从现有的公车存量中调剂解决。一般公务用车仍有剩余的,按照市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取消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后,根据车改单位在职公务人员的现任职务职级适度发放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纳入部门预算。

  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细化至公务接待人次

  《总体方案》提出,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实现全口径预算编报,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将一般公共预算细化到末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列至具体项目。扩大部门预算编制的深度,缩小财政代编预算范围,除保密部门和事项外,由各部门负责的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报送人大审议。

  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目录管理,具体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列项目滚动预算。建立专项资金定期清理和评估的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合成果,到2015年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在2014年清理压减51%的基础上,再压减15%,到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压减至占市级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不超过15%。

  对于另一关注度颇高的“三公”经费,《总体方案》提出,要进一步细化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今年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全部公开到末级科目,“三公”经费细化到出国前往地点、公务接待人次等信息,实行会议费预算单列公开;到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到具体项目。对专项资金实行公开主体、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绩效评价等信息的“八个公开”。

  税制改革房地产税将成地方主要税种

  《总体方案》还提出,要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领域,今年要全面完成“营改增”试点改革任务。

  同时,要探索加快构建地方税收体系。要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做好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等税制改革工作,逐步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按照中央及省的税制改革部署,通过房地产税等改革,使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地方主要税种,着力发展经济新业态,加强经济发展创新驱动能力建设,培育地方支柱税源,稳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体系和税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