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来工年度最高医疗救助拟达5万元

17.11.2015  13:18
在广州市工作、符合救助条件的非户籍务工人员拟纳入,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可达5万元。

   广州市医疗救助范围拟进一步扩大。在广州市工作、符合救助条件的非户籍务工人员拟纳入,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可达5万元。户籍人口每人每年的医疗救助限额拟从33万元增加到35万元。16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非户籍人员救助限额5万元

  《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今年执行届满,面临修订。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16日研究了修订后的《试行办法》。修订后的《试行办法》即将对公众征求意见。广州市民政局局长何镜清称,力争年内实行。

  《试行办法》扩大了医疗救助覆盖面,将优抚对象、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范围;将见义勇为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年度救助限额可达10万元;进一步加大外来人员救助力度,将在广州市工作、符合救助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务工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可达5万元;将全部残疾人纳入资助参保范围。

  怎么样的非户籍人员算是符合救助条件?“接下来要进一步了解论证,广州市会出台细则,”广州市民政局局长何镜清透露,对于非户籍人员的救助条件,常务会议要求将救助门槛降低,惠及范围更广。“将非户籍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措施,广州走在全国的前列,”何镜清称。

   户籍人员救助限额提高2万

  《试行办法》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标准,将最高医疗救助限额从原来的每人每年最高可达33万元增加到35万元。

  同时将职工医疗保险资助标准由60 0元/年提高到80 0元/年;提高门诊慢性病救助标准:门慢门特报销90 %,再进行二次救助,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门慢每人每月每病种100元(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住院救助年度限额由14万元提 高到1 5万元,救助比例从50 %—10 0 %提高到80%—100%,其中老年人、未成年人、1- 6级残疾军人在此报销比例的基础上相应提高5%;临时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并将低保、低收入人员临时医疗救助起付线由目前的3900元统一下调到2000元。

  《试行办法》也将现行政策规定的因病致贫居民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总收入的60%降低到40%(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家庭医疗费用灾难性支出标准),并提高申请人家庭资产限额。

  据透露,广州市还将通过设立因病致贫居民预受理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医疗救助预备金制度,方便居民零星报销,简化报销手续;建立医疗救助医务社工制度,为在医疗机构就医的因病致贫居民提供医疗救助资源链接,提供及时的政策咨询等救助服务。

   办理流程

  《试行办法》简化了救助程序,其中困难群众住院救助、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定项目救助无须申请,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医疗费。其他普通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可向所在街道(镇)提出申请。

   焦点

   最高限额35万是怎么构成的?

  何镜清:困难群众住院最高限额是15万,集体购买的商业保险最高限额可以报15万,再加3万块钱慈善医疗救助,再加2万块钱的临时医疗救助,总共是35万。

  非户籍人员救助限额5万,户籍人员救助限额35万,今后差距会否缩小?

  何镜清:我们接下来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外来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受救助的情况,统筹考虑标准修订的问题,但是起码这次标准制定之后就要实施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