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部门一把手调整 叶牛平拟接任市发改委主任
袁锦霞拟任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叶牛平拟接任市发改委主任 袁桂扬拟接任市农业局局长
昨日下午召开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上,广州市副市长王东作《关于提请审议叶牛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说明》,提请任命叶牛平为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提请任命袁桂扬为广州市农业局局长。
大会还提请免去欧阳知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提请免去周建军的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提请免去汤锦华的广州市农业局局长职务;提请免去袁锦霞的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并提请任命其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上述提请任命有待今日的市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财姐”袁锦霞拟任职市人大预算委
出生于1955年的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即将于今年10月到龄卸任,昨日,其被确认为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同时还被提请任命为广州市十四届人大预算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袁锦霞科班出身,毕业于中大经济学系。除在审计局当局长的5年,她职业生涯的其余时间全部在广州财政局度过。先后任市财政局基建财务处处长、预算处 处长、副局长等职务,2011年重回市财政局,任党委书记、局长。任财政局长期间,袁锦霞在媒体面前略显低调,但广州在预算公开工作方面一直都有推进和突 破。
近年来,广州财政透明度多次被评为全国第一,今年还在全国率先设立广州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市人大有关人士认为,袁锦霞多年财政系统工作经历,其专业 素养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广州财政公开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而昨日请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预算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的欧阳知,则因到龄退休。
白云区区长叶牛平拟接任市发改委主任
今年6月底,担任发改委主任一职近10年的潘建国改任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发改委主任的岗位一直空缺。如今,广州市发改委有望迎来新主任——叶牛平。
1967年12月出生的叶牛平,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经济师。
翻开叶牛平的履历,其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2003年4月起在担任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2006年从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的岗位上调任增城,担任增城市市长,一干就是7年。2012年底,叶牛平离开增城来到白云区,随即获任区长。据了解,叶牛平主导推进的“企业库、项目库、 税源库”建设,依托大数据监测分析经济运行并对口服务企业的做法曾引起广泛关注。
南沙区区长袁桂扬拟接任市农业局局长
今年6月满60岁的汤锦华,昨日被提请免去市农业局局长之职。新的市农业局局长拟由南沙区区长袁桂扬接任。
作为土生土长的“老广州”,袁桂扬的政治生涯从花县(现为花都区)起步,从1978年起先后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花县团县委学少部部长、办公室主 任,花县团县委副书记、书记,花都市梯面镇镇长、书记,花都市委常委、市委市政府秘书长,花都市政府副市长,花都区副区长,直至2005年9月“转战”南 沙。到今年9月,袁桂扬在南沙工作就满10年了。
此外,昨日的会议还提请免去周建军的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周建军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曾任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从 2006年以来便一直担任广州市金融办主任,深耕金融“战线”近十年。据广州市国资委官网8月17日的一则公开信息,周建军已以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的 身份赴市国资委履新。
广州拟单独表决“重要条款”
昨日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小清关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案重要条款单独表决规定(草案)》的报告。报告透露,广州拟对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较大的个别重要条款在法规案表决前先行表决。
问题1:哪些法规案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必须为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
此前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立法中,不少代表都反映遇到一种两难的情况:对整部法规中部分条款有意见,如果投赞成票,又觉得意见得不到表达;投反对票的话,又担心阻碍了整部法规的出台。为此,近些年,国家和广东省层面提出了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要求。
何为“可以单独表决的法规案条款”?草案对其范围进行了界定:第一,必须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较大的条款;第二,仅限于“个别条款”,根据新《立法法》的规定和现实情况,目前还不宜就一个法规案搞多个条款的单独表决;第三,必须是重要条款。
此外,对重要条款的范围也作了明确界定,规定重要条款是指涉及下列五种事项的条款:重要制度的建立或者调整;重大利益调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设定或者调整;限制公民权利或者增加公民义务;其他重要事项。
问题2: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建议谁来提出?
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则可提
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建议由谁提出?在什么时候提出?对此,草案都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草案,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统一审议意见,可以向常委会提出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建议;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市人 大其他专门委员会也可以向常委会提出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建议。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建议应当在法规案交付表决的当次常委会会议文件印发之后至法规案分组审议结 束之前提出。
草案规定,重要条款是否单独表决由主任会议决定。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情况,主任会议可以在没有单独表决建议的情况下,直接决定将法规案中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单独表决。
问题3:单独表决未获通过怎么办?
删改后再表决或暂缓表决
重要条款单独表决有获通过和未获通过两种可能,如未获通过如何处理?
对此,草案明确,主任会议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关处理决定:一是决定删除未获通过的单独表决条款后,将修改后的法规案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二是决定不将法规案交付表决,由法制委员会会同法制工作委员会进一步论证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