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妈违规跳广场舞或罚千元 网友忧取证难执行难

01.10.2015  10:49

金羊网讯 记者林晓彦,实习生张茜瑜报道:去年年底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表决通过的《广州市公园条例》(下称《条例》),将从明天开始正式实施。《条例》对公众关注的公园噪音、宠物进园、园区食肆等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广州公园广场舞的音量超出限制,将会面临最高1000元罚款。有网友认为,条例实施后,谁来监管,又该如何取证呢?今日下午,金羊网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他表示要解决取证难、执法难的问题,关键是要提高“广场大妈”尊重他人的意识。

网友:谁来监管和取证呢?

据报道,从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公园条例》规定,如果在广州公园跳广场舞的音量超出限制,将会面临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据悉,目前广州市园林部门已经让各大市属公园着手按照原有旧的环保标准进行测噪工作,越秀公园靠近居民区的东区已经设置了多个分贝测试仪。

但不少网友却对该规定的可执行性表示了怀疑。网友“lavapy”说:“一哭二闹三上吊,等着看如何执法。”而网友“但尧”则表示,“有个规定也好,在时间和音量上设置禁区,只要不违法规定,其他人也就无可非议。相互容忍一下吧。”

而网友“hexiemeng”则称,“我支持广场舞,我支持人们应有合适的社会环境。按国标测噪,按国家规定测噪方式测噪。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大家和平共处,是为和谐。”有网友甚至直言:“国内有的广场舞的音乐声音大得实在太可怕了!还有的儿童游戏场所的音乐简直是在扼杀孩子的小心脏。要罚就多罚点,罚这点钱不痛不痒的。罚得她们记一辈子才起作用。”

专家:提高尊重他人的权利意识

根据《广州市公园条例》规定,每日13时至15时和22时至次日8时,在公园内开展使用乐器、音响器材的活动和歌唱等产生较大音量的活动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今日下午,在接受金羊网采访时,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表示,该《条例》面临着“执法难”和“取证难”的问题。

如果由园林管理部门进行监管,曾德雄表示,这涉及到一个执法成本问题,因为园林管理部门缺少对应的执法人员。而执法还涉及到现场取证的问题,会不会等执法部门来了,但是音量却变小了?

虽然如此,曾德雄还是表示非常支持该《条例》的实行,他认为这是有效控制公园噪音最好办法之一。不过,他还强调,如果所有人都缺乏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那么靠法律来硬性执行规定是有难度的。而要解决公园噪音污染,根本的方法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重他人权利的风气。“如他人的休息权利,因为法律本来是为了保护人们权利不受侵犯而设立的,只有人们这种意识增强了,公园噪音问题自然迎刃而解。”曾德雄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