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所有社会餐饮单位限制堂食服务

09.06.2021  15:00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4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7、18号通告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全区所有社会餐饮单位(含早餐店、饮品店、小吃店等)限制堂食服务,提倡到店自取、外卖订餐。

二、餐饮场所须实行扫码(“通行健康码”)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务必要落实进场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人员可由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在进入餐饮场所时供扫码查验。

三、要求就餐顾客测体温、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在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落实“一米线”要求。有条件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四、提供公勺公筷。每桌不超过10人,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餐饮单位应对桌椅进行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间隔不低于10分钟。

五、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

六、全区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合理间隔等防疫措施。

七、餐饮单位要做好从业人员排查登记,并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措施,全体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八、严格责任追究。单位、个人未按要求落实上述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代章) 

2021年6月9日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缪璟、何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