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警方通报一起妨害公务案的初步调查情况

06.04.2016  10:08



广州天河警方今天(4月5日)通报:4月1日15时许,天河警方接到天河区车陂街城管部门报警,称该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在车陂东康街一带查处占道经营的违规行为,遭到相关人员的暴力阻扰。接报后,天河警方车陂派出所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并将3名涉案人员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当日14时许,车陂街城管执法队员在车陂东康街某餐馆门前,对该店占道经营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遭到该店老板单某(男,35岁,湖北人)、店员柳某(女,39岁,湖北人)和邬某(男,27岁,福建人)3人的阻扰。在此过程中,柳某推打并咬伤1名城管执法队员(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单某、邬某2人分别持菜刀恐吓、辱骂城管执法人员,并损坏其配备的用于记录执法过程的相机。

目前,天河警方依法将单某等3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示:妨害执行公务系犯罪 表达个人诉求须理智

警方提醒市民群众: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要主动配合执法。如对执法有异议,或认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应当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