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警方通报两起谎报警情的处置情况

01.06.2016  03:27



广州天河警方今天(5月26日)通报:5月25日20时40分许,天河警方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在天河区黄村路某公司门口被某司机抢走200元。接报后,天河警方迅速派员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查,该男子蔡某(22岁,广州人)在乘坐某营运车辆到达上址后,因车资问题与司机发生口角纠纷。双方经协商,蔡某自愿支付70元现金。司机离开后,蔡某突觉不忿,遂拨打“110”报警谎称被该司机抢走200元。经审讯,蔡某对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5月26日,天河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蔡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5月22日,蔡某(女,22岁,广东电白人)因近期生意差、心理压力大而谎报被人持刀抢劫的案情。其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天河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天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110报警服务台是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治安案件,接受群众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求助的警务服务平台,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切勿为追求个人目的而谎报警情、案件。公安机关对假报案情或严重夸大事实的,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