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子离婚后没拿到补偿 反而摊上百万债款

11.09.2015  13:27
陈小姐拿着近段时间打官司的资料。广州日报记者苏俊杰 摄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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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拿着近段时间打官司的资料。广州日报记者苏俊杰 摄

  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静)家住广州海珠区的阿萍(化名)去年11月离婚,法院判决房子和车归前夫阿刚(化名)所有,阿刚给阿萍补偿80万元。可是前不久,阿萍被一个姓谢的男子告上法院,对方称阿萍两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了他210万元,两夫妻要共同承担这笔债务。对此,阿萍说,这是前夫和谢先生串通,为了不出那80万元的补偿。阿刚却说,这是阿萍在设计诈骗他的钱。

  阿萍说,她和阿刚是2008年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结婚的前几年夫妻感情还不错。阿萍妈妈称,2012年开始阿刚常常不回家。她反映,之后女儿常常在娘家住,两人感情已经破裂。去年11月份,双方在法院的判决下离婚,他们结婚买的房子和车都归阿刚所有,阿刚给阿萍补偿80万元,还承担女儿18周岁之前的抚养费用。

  阿萍和阿刚离婚后,一个姓谢的男子出现说,阿刚和阿萍在婚姻存续期间向他借了210万元,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

  记者在以谢先生为原告的法院判决中看到,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谢先生通过本人的账户向阿萍的账户多次转账,且金额不菲。其中,2012年7月转入30万元,2012年9月转入40万元,2013年1月转入50万元,2013年1月转入30万元,2013年2月转入30万元,2013年3月转入30万元,两年合计转入金额210万元。

  对于这笔巨款,谢先生在诉讼中称,这笔钱是借给阿刚和阿萍两夫妻买房用的,他提供的证据有他本人和阿萍互通的短信。阿萍不承认她和谢先生发过类似买房的短信。但是法院没有支持阿萍的说法,法院一审判决这210万元的债务要由阿萍和阿刚共同承担,并按照年利率6%计付在特定期限内还给谢先生。

  “阿刚和谢先生有生意上的往来,阿刚没有工行账号,就说要借用我的工行账户让谢先生汇款,当时我考虑我们是夫妻关系就答应了。”阿萍说,款项到账后阿刚要求她去提款,每次都是他们一起去提款,钱全部都由阿刚拿走。

  阿萍说,这是阿刚和谢先生串通,阿刚把钱交给谢先生,让谢先生把钱转入她的工行账户,让她成为“债务人”,最后他被判补偿自己的80万绕了一圈又回到阿刚手中。可是,对于阿萍的说法,阿刚全盘否认。阿刚昨天在电话里说:“是你在设计诈骗我的钱!

  阿萍妈妈说,之前法院判决阿刚第一笔需要支付30万元,可是他却把钱打入了谢先生给女儿汇款的那个涉事账户,这个账户已经被冻结了。

  阿萍说,30万元打入被冻结账户后,她无法取出来。即便账号解冻,如果她上诉败诉的话,这30万元会被当作还款的一部分,这样一来,钱最终还是落入前夫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