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出台环保整治问责办法
中新社广州1月4日电 (许青青)4日是中国实施新环保法的首个工作日,广州市环保局在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现场查封了广州白云区2家恶意违法排污企业。另据透露,广州将出台环保整治问责办法,出租人将出租屋出租给违法污染企业,或将承担连带责任。
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为配合新环保法的实施,中国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相继出台了《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实施移送行政拘留办法》等首批配套实施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行政强制权。
4日上午,广州市环保部门突击检查位于白云区钟落潭光明村三窿的一家无牌无证废矿物油加工厂,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厂锈迹斑斑的高大炼油炉还在散发着余温,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废机油味。该厂擅自收集、储存和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环保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查封了企业生产设备。
另外一家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湴工业街的一家“无牌无证”高污染手表表面加工作坊,将生产过程中电镀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环境,也被前来检查的执法人员现场查封生产设备。
广州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副队长谢文武表示,新环保法的实施使环保部门能够在发现环境违法的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污染的法律措施,防止污染的蔓延和扩大,在制度上填补了“发现污染、尚未处罚”这一空档期。同时,新环保法中还新增了对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条款。
谢文武还透露,广州市环保部门还将制定出台环保整治问责办法,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自行引入或将村属土地出租予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准入要求、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其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将追究出租人连带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