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数据库

16.01.2018  13:50

大洋网讯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获悉,《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正式印发实施,从加强批后监管入手,推动城市更新项目的落地实施。依据《细则》,城市更新部门应建立改造项目资料档案数据库。

细则》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亮点之一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城市更新项目,具体明确其监管内容,逐一对应,针对性开展监督管理。城市更新项目主要分为旧村改造类(含旧村全面改造、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旧厂改造类(含村级工业园)、旧城改造类(含旧专业市场、公交场站改造、老旧社区更新改造等)和产业特色小镇类共计4类。其中,旧村改造类项目中村企合作开发企业引入、安置房建设进度等监管内容就是《细则》特有的。

除了要求项目改造实施主体按照与城市更新部门签订的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约定、履行接受监管的义务,《细则》还规定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建立诚信档案。项目改造实施主体对落实监管协议和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有未按监管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提供虚假资料等失信行为,将按规定记入信用信息系统。

为保证城市更新项目的落地实施,《细则》设计了相应的保障措施。《细则》提出,城市更新部门应建立改造项目资料档案数据库,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录入收集的项目信息。改造项目资料档案数据库由市城市更新局统一管理。

(信时记者 奚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