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推动设计规划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游览专线
7月2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集中执法检查,重点聚焦广州市英雄烈士精神弘扬、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烈士褒扬和遗属抚恤优待等情况。
在检查中,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杨承志透露,广州将推动各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筹建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展陈馆、市退役军人公墓,统筹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作。同时,结合全市创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建设,推动以先烈路为轴线设计规划一条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游览专线。
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做到“四个纳入”
走进广州起义烈士陵园,陵墓大道宽阔,两旁苍松翠柏,广州起义纪念碑气魄宏伟、庄严肃穆,市民游客络绎不绝,前来祭奠缅怀先烈。
广州作为中国近现代革命的策源地,拥有丰富的英烈纪念设施资源。杨承志介绍,目前,广州市共有烈士纪念设施124处,共有名录的烈士2230名,其中有直系亲属的烈士901名、烈士遗属1372名(符合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132名)。
为推动实施“一法一条例”,广州坚持高层高位推动,英烈褒扬纪念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我们统筹协调把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双拥模范城(县)和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和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杨承志说。
2019年,广州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进全市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在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上,将广州起义烈士陵园等8个涉军事业单位整体转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归口管理,集中迁移零散烈士墓96处、原地修缮53处,抢救保护纪念碑、亭5座。修建了增城区烈士陵园、花山镇烈士陵园、花东镇烈士陵园。
在教育宣传方面,坚持送展服务,上门为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布展,讲解英烈故事,2019年以来共送展35次,4万余人次接受红色教育。
在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方面,出台烈士遗属生活、医疗、养老、住房、教育、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10多项优惠优待措施;在全省率先出台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从生活待遇、教育培训、公共服务等8个领域明确152项优待措施。
目前,广州市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常态化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得到妥善保护、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深入宣扬、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有效维护,烈士遗属抚恤优待逐步提高,尊崇尊重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日臻浓厚,连续9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推动构建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经过长期努力,广州在推动实施“一法一条例”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陵园展陈宣传功能相对薄弱、纪念设施保护规划推进困难、地铁施工对烈士纪念设施影响较大、烈属抚恤优待政策相对滞后等问题。
为此,杨承志表示,广州将推动各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筹建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展陈馆、市退役军人公墓,统筹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作。完善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十九路军陵园和黄花岗公园升级改造。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完善展陈布置,推动网上陵园建设。
同时,推动构建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尽快审批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园、十九路军陵园和粤军第一师诸先烈纪念碑等文物保护规划。“为推动弘扬烈士精神广州品牌建设,建议进一步理顺整合烈士纪念设施资源,推动相关纪念设施统一归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实施保护管理。结合全市创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建设,推动以先烈路为轴线设计规划一条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游览专线。”杨承志说。
此外,推动配套完善烈属优待政策。结合国家修订完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等法规,推动修订和完善烈属定期抚恤金发条件和范围、推动烈属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拓宽烈属社会优待范围以及烈士证明书、烈士光荣证等有效证件补发换发等规定。
【记者】周甫琦
【实习生】伍奕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