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区停车场价格飙升物业公司:不愿停可以不停
广州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 羊城晚报记者 林桂炎 摄
停车费涨价都是车位不足惹的祸,省政协提案建议——
羊城晚报记者 陈晓璇 通讯员 张其明 赖南辉
自8月15日起,广东省放开住宅和商业配套停车场的收费定价,由市场自行调节。新政刚刚推出,广州部分小区的停车场价格飙升,车主纷纷吐槽“停不起”。虽然许多业主不同意,但物业公司一句“车位有限,你们不愿停可以不停”的冷漠话语,让业主只能被迫按新标准缴纳停车费。
专业人士分析认为,车位供求关系日益紧张是造成广州市停车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为此,民盟广东省委员会(以下简称“民盟”)通过省政协提出了“充分运用加减法有效手段,解决社区停车难”的提案。近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建厅”)对该提案的建议进行答复,透露了不少亮点——
现状
停车位和车辆数约1∶4
解决社区停车难问题,民盟想到的办法是“加减法”。“加”指的是提高停车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整合存量停车资源,实现停车位的增量加法和增效加法;“减”说的是要引导市民低碳出行,抑制购车需求,实现社区停车需求的降温减法。
民盟认为,长期以来,社区停车场的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脱节,未能从整体上考虑社区停车场的科学布局、合理规模和必要用地。数据为证,广州市在“十五”期间城市道路网投资为97.6亿元,道路面积从5270万平方米增加到8616万平方米,年均增长13.1%,但近十年基本没有财政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截至2014年6月,广州机动车保有量约251万辆,其中中小客车约187万辆(不包含在广州停车的外地车辆),而全市在册经营性停车场共3829个,停车位仅66万个,约1个车位服务4辆车。
建议1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社区停车场
答复:停车场不属于划拨用地目录,公共财政资金无法参与建设
能否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形式多样建设社区停车场?民盟建议,结合战略性配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配有社区停车场的多功能公共安全场地及设施;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在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混合经济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社区停车场投资、建设和经营。
住建厅答复表示,广州市支持公共配套停车场建设的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入或引入社会资金,有建设条件的公共绿地配建(加建)地下停车场可通过社会融资、合作建设等多种渠道解决。但目前由于停车场不属于划拨用地目录,必须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导致公共财政资金无法参与建设。
住建厅建议广东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尽快明确公共停车场用地纳入划拨用地目录,提出公共财政资金参与建设的指导意见。目前,已实施《广州市应急庇护场所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今后新(改、扩)建固定应急庇护场所将按照规划要求配套一定数量的应急停车场地。
建议2
放宽投资兴建机械立体停车库限制
答复:机械立体停车设备有优惠政策
针对老社区停车配套严重不足的现状,民盟认为应该适当放宽在社区投资兴建机械立体停车库的限制条件,在停车场用地、资金融通、税收减免、规划设计技术、公共设施配合等方面给予优惠与优先支持;出台政策将社区公共土地使用权归还社区用于建设社区停车场。
对此建议,住建厅表示,广州市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现有停车库内部安装机械式停车设备以提高停车泊位供给,新建建筑物内配套停车场采用机械立体停车设备及已建成建筑物停车场内改建立体停车设施的,免于规划许可建设。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符合房地产登记要求的,可以按照机械式停车设施整体空间投影的占地面积办理确权登记手续;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可在同类停车场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浮动幅度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建议3
盘活土地资源建设社区停车场
答复:鼓励利用闲置、“退二进三”等地块盘活
民盟还提出盘活土地资源建设社区停车场,建议在旧城改造中,规定预留专用地块,由政府出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场,有偿开放给附近老社区居民使用;放开停车价格限制,鼓励发展商利用闲置工地,建设成本低、空间省、效率高、使用方便的可拆卸机械立体停车设施;在现行汽车限购政策中增加在特定区域鼓励“购车自备停车位”的内容,以改善车位紧张地区的停车供需矛盾。
据住建厅介绍,广州市鼓励有停车需求的社区在满足人、车通行的前提下,遵循“不扰民、不堵塞交通、不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原则,按照物业自治管理规定的程序设置临时停车场。结合中心城区行政区划的调整和“三旧”改造,严格按照法定规划保障独立用地的停车场建设,鼓励利用闲置、“烂尾”、“退二进三”地块盘活低效土地资源,按照社会停车配套建设标准推进停车场建设。
建议4
科学配置停车位资源
答复: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
如何更好科学配置停车位资源?民盟建议,实施共享停车、合并停车政策,鼓励错时使用停车位;充分利用接驳地铁、公交的大型停车换乘枢纽资源,限时解决邻近居民夜间停车问题;以公车改革为契机,鼓励单位内部配建的停车位面向社区提供限时有偿停车服务,提高车位的利用率。
对此,住建厅谈到,为鼓励单位将内部空余车位腾出来,实施错时停车、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停放需求的前提下提供给外部车辆临时停放,明确对外开放经营需办理相关证照和收费手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经营的,经营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余额按同级财政规定执行。
建议5
引导低碳出行让停车需求降温
答复:公交维持低票价优惠完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
然而,在停车位的数量和效益上不断做加法并不是长久之计,同时加大政策力度引导市民低碳出行,抑制购车欲望,实现社区停车需求的降温减法更显重要。
民盟提到,应该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建立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将出租车明确列入公交工具管理,赋予出租车公交优先路权,将公交羊城通的收益、公交候车亭广告收入、出租车运营权收益、车牌拍卖收益、路内停车场的占道收入等交通公共资源的收益所得,全部列入专用账户专款用于改善和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加大地铁、公交的票价优惠,在地铁、公交交通十分便利的闹市区取消路内停车场,最大限度地吸引公交客流、引导出行。
住建厅的答复指出,广州市已实行了公交票价优惠政策。今后还将结合财政情况,继续落实对公共交通补贴工作,维持公交较低票价政策,引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至于将交通公共资源的收益所得用于改善和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住建厅表示,将督促广州市研究加强公共资源管理的具体方法,将交通公共资源收益所得合理纳入市级财政统筹,推进公共交通事业发展。
对于“落实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建议,住建厅表示,近期将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和实际条件,编制《广州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和《广州市公共自行车布点规划》,通过现有系统优化和新规模试点、网点布局、慢行车道建设和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等,保障步行、自行车的基本路权,分批拓展、逐步扩大规模,引导市民利用公共自行车接驳公共交通出行。
■原来的绿化带被改造成停车位。
■因车位紧张,现在小区内的消防通道也经常停着小车。
物管合同暗“藏”停车涨价条款
●白云区京溪路某花园的业主投诉此举未经大家同意,是“被代表”
●业委会则称无法一一通知业主,由业主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新快报连日来报道了广州广地花园、翠悦湾翠悦台等多个小区,自8月15日省发改委下发放开小区停车费通知以来,接连大幅上涨停车服务费的情况。不过,与这些小区没有业委会、物管公司单方面下发通知明显违背“事先征求业主意见”的规定相比,白云区京溪路春兰花园的情况显得有些特殊:该小区停车位服务费上涨的条款,被写入了由业委会与物管公司签订的续约合同之中,有业主直言自己“被代表”。对此,业委会和物管公司解释,程序合法,但因租户太多,只能采取业委会代表制。
■采写/摄影: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固定车位收费升一倍 业主坦言未被征求过意见
新快报记者昨日来到位于白云区广州大道北与京溪路交界处的春兰花园小区西南门,这里的通知栏全文张贴着一份《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记者看到,根据公告,此合同签订双方为春兰花园业委会和广东汇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合同的第二十一条,有关于车位使用费的详细说明:“小汽车每月的月保费:露天固定车位业主300元/辆,室内车位业主400元,临保费外来车辆超过半小时,业主超过1小时,按广州市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据了解,这份合同主旨是春兰花园业委会与物管公司汇沣物业续签,有效期自9月1日起,至2020年止,为期五年。
春兰花园小区业主黄先生(化名)对记者说,在这份合同出台之前,春兰花园的小区车位费仅为露天每月150元,室内每月300元,合同新规较以往分别上涨了150元和100元。但是这样的程序和知会方式,让包括黄先生在内的不少业主不满:“我们的业主群有200多人,不少人与我有一样的想法,停车位费上涨这么大的事,不是应该单独立项征求业主同意吗?至少在我家,家里长期有人,从未见任何人任何单位上门征求过意见!”
不反对外来车辆致车位吃紧? “绿化带被铲平画上32个车位”
黄先生继而向新快报记者透露了另外一件与停车位有关的事件,即8月初,物管公司仅用了两天时间,就把春兰花园35栋至38栋门前原有的绿化带铲平,并铺上地砖画上车位,共计32个。
黄先生对此举也表示从不知情,“小区的车位其实对于业主来说,是够用的,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物管公司对外来车辆并不反对进入,导致小区内车位开始紧张,露天的路旁车位一到晚上都会停满,以至于打起了绿化带的主意。”黄先生说,据他所知,这只是第一步,未来物管公司将会把所有门前的绿化带都改建为停车场。“再加上9月起上涨的停车费,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一出推销车位的大戏。”
记者在春兰花园内看到,目前小区几个大门都采用门禁刷卡系统,但对外来车辆确实不予阻拦。而小区内车位确实有些紧张,一些标明“消防通道”字样的道路,路旁也停满了车,更有小车停在了最窄处,一侧无法过车。春兰花园的地下停车场内也基本车满为患,空位极少。在黄先生所提及的新建停车场,32个车位中绝大多数已被挂上车牌号码,成为了固定车位。
综上,黄先生说,自己和不少业主一致认为,业委会涉嫌与物管公司相互勾结,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以“假冒签字”、“业主被代表”等形式,擅自更改公共绿地用途,并上调停车费,涉嫌违规。目前,已有业主投诉至发改委、国土和价格监管等部门,尚未得到答复。
物管投入320万改造新建停车场 代价就是提高停车费
业委会负责人称租户太多难召开业主大会,只能由业主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对于黄先生等业主的质疑,昨日,春兰花园业委会主任黄世伟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回应,春兰花园小区更改绿地为停车场,并将上涨条款写入合同的程序,都是合规合法的,但由于该小区租户太多,占一半以上,只能采取业主代表制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黄世伟介绍,小区目前住户1300余户,其中大概400户有车,但小区目前地上画线车位86个,三个地下停车场共计110个车位,但进入今年以来,小区车辆上升速度较快,仅7月份新登记就有22辆,车位紧张;同时,小区内乱停放现象日益严重,有必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根据续签合同,物管公司将出资320万元,用于承担改造和新建停车场,以及物业维修等小区升级改造的义务,代价就是提高停车费。根据公告,合同在今年6月已经公示,并于6月底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审议表决,一致通过。
黄世伟说,35栋至38栋门前的绿化带改造成停车场,其实只是将乱停变为规范停放。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改造前照片,证明绿化带一直被乱停车辆占用,改造后至少“不再占用消防通道,还能多停几辆车。”仅此一处改造耗资8万元左右。但是由于收到了业主的投诉,原来的推广计划暂无法大面积实施。至于停车服务费的上涨,合同中规定,经营性收入用于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购置物业管理须增添的设施、设备及加强安全防范的费用开支,实行财务核算,账目公开。
而对于黄先生等业主表示自己从不知情一事,黄世伟解释,春兰花园实行业主代表大会制,加上小区内六七成是出租户,不可能召开业主大会,只能实行代表制。“有业主已经在网上向广州市信访局投诉我有重大贪污行为,和投诉停车位费的问题。”黄世伟称,他出示了一份自己写给广州市信访局,但尚未寄出的回函,函中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解释,并欢迎信访局和各级领导前往调查。 (报料人:陈小姐 奖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