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学生扶起老人反被告 社会热议应为“好人”立法
中新网广州8月5日电 (蔡敏婕)近年来,“扶不扶倒地老人”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成为中国内地社会焦点。8月以来,“广州两名小学生扶起坐地老太成被告”胜诉的新闻使“扶不扶”再次成为网络热搜词汇。是否出台相关法律为“好人”立法,成此间民众热议的话题。
事发一年前,广州一名老太太过马路倒地受伤,两名小学生见状扶起老人,但老太太指认是被小学生撞到在地,起诉至法院向小学生及其父母索赔。当地媒体5日报道,日前法院终审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事发时,两名小学生与老太太有身体接触,判该名老太太败诉。
对于最终判决,有民众认为讹诈者的违法成本太低,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也有民众认为这两名小学生上前扶一把,是一种正能量,应该为他们点赞。
其中一名小学生的父亲陈先生5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事小学生获知自己被上诉至法院时,曾一度感到非常失落,如今能够胜诉很高兴,虽然孩子险些被冤枉,但陈先生表示仍然会教导他帮助他人。
陈先生认为,“路遇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身边不少人甚至怕被“讹诈”都不敢去扶老人,这不是一个良好社会的道德风尚,人们还是应该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同时希望广州也加快相关立法,早日为民众的“扶不扶”减轻心理负担。
近年来,中国内地频发“扶不扶”摔倒老人的纠结。此前四川达州3名儿童搀扶倒地老太被讹,成都彭州老人自摔诬陷学生监控证清白,浙江金华八旬老人倒在地上五六分钟没人敢扶等事件,都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有专家建议,应通过立法加大对讹人者的惩罚力度,将讹诈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系统,提高威慑力。
有媒体报道称,北京、深圳等地已开始探索地方立法保护好心救助人,有草案提出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的人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帮助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