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167元/人 从化134元/人

18.08.2015  19:55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通讯员戴雨报道:广州市医保局18日通报称,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将于9月1日启动,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于9月1日到12月20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016年度广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人,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134元/人。

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是2016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时间,广州市医保局近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市医保局表示,2016年度广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人,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134元/人。

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确保在12月20日前缴费到账,才能享受新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新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市医保局强调,参保人可自由选择银行划扣(目前共25家银行)或者现金缴费的方式缴费,银行划扣需注意在关联账户中备足款项以待扣费;现金缴费目前有三家银行可以办理,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广州农商银行,市医保局建议大家尽快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费账户,改为“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注意,根据目前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除特殊情况外,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所以请广大市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参保登记手续及缴费手续。特殊情况包括如下几种: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医疗救助对象等符合中途参保条件。 

为保障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市医保局提醒各位家长,新生儿出生后应尽快办理入户手续,并在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缴费。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需足额缴纳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医保费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开始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