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委:限制补贴是误读 只是一个倡议
(原标题:广州市交委: “限制补贴”是误读 实际只是一个倡议(图))
如今,出门打网约车已经成了不少市民的首选。
“交委、交警叫停网约车优惠”引发热议
日前,广州市交委在第四次约谈广州各网约车平台时,要求“各平台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已公开征求意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的有关原则,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造成不公平竞争”,并与各平台约定,须在4月12日之前下架全部在广州的直接优惠促销活动。此举一出,引发坊间热议。有律师直言,广州市交委干涉企业行为是越权,即使企业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应由工商部门调查取证处理。
交委回应“限制补贴”是误读 实际系倡议
针对交通部门是否干涉企业一事,广州市交委昨日回应称:2015年以来,网络约租车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乘客安全难以有效保障、计程计价无统一标准、逃避税收、不公平竞争等一系列问题。补贴本身是企业经营自主行为的体现,但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实施低于成本价进行补贴,则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精神本身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交通运输部去年10月10日公开征求意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有“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造成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表述。据了解,在法国、德国、西班牙等国家的一些城市相继禁止某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运营,某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还曾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法国政府处以10万欧元的罚款。
回应中指出,“限制补贴”是一种误读,约谈目的之一是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早在今年两会期间,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就明确指出:“网络约租车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
市交委在回应中称,在本次约谈中对各平台企业发出倡议,倡导“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造成不公平竞争”并无不妥。
平台反应 多家网约车取消优惠 仍有个别延续优惠措施
记者了解到,自昨日起,广州市多家网约车平台纷纷取消线上优惠活动,但仍有个别平台优惠活动因存在延续性暂时无法取消。如优步适逢广州运营两周年,本周拼车单连续创下新低,昨日拼车单优惠为7.7元起,且明确本周拼车单价格将会越来越低;司机端则继续高峰期最高2.8倍车资返还的奖励政策。神州仍有充值100送20活动,因系全国统一活动难以取消,但表示会在将来停止该活动。
律师观点 交委干涉企业行为涉嫌越权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并不认同广州市交委和交警部门的做法。他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确实没有错,但这种行为如何界定、如何查处,怎么看都应该是工商部门的事,而非交通部门插手。一个主管交通工作的政府机构,无权干涉企业行为。
他认为,有关网约车优惠举措影响和干扰了传统出租车的市场秩序这一说法,确实存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大幅优惠措施确实涉嫌低于成本价格排挤竞争对手,类似于“低价倾销”。不过,就算这一行为确实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主体,也应该是工商局,而非交通部门。“交委是无权干涉企业行为的。”
同时,他认为,网约车优惠措施究竟是否属于“低于成本价格”,也有待商榷。“我的理解是,在排除了传统出租车的公司运营成本和车辆维护成本之后,网约车是有可能做到低于传统出租车价格运营且盈利的,毕竟不能按照传统出租车运营的思路来理解新生事物,可能人家确实不需要那么高的成本。”至于是否属于“低于成本价格”,他认为,如果工商部门认为确实有嫌疑,应采取立案调查的方式进行取证,而不是目前这种由不对口单位强行发布没有证据的论断,强制干预企业的自主行为。
业内声音
打击私家车营运合法依规
广州市交通部门持续打击私家车营运网约车的态势不减,继而宣布广州网约车驾驶人与深圳一样,也存在一定比例的有犯罪前科人员,并继续重申,私家车参与出租车营运属于非法营运,一旦被查实将受到扣车和罚款的处罚。不过由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迟迟未能出台,不少人认为,在新规未出台之前,应保持现状。
但交通行业人士昨日分析称,广州市交委打击私家车运营的做法属于合法行为。理由在于,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正式出台之前,仍应继续沿用旧有办法,即针对传统巡游出租车的管理办法。按照旧有办法,蓝牌私家车从事营运行为,确实属于非法营运。虽然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中为私家车从事营运提供了相应的变更渠道,但这些渠道目前尚没有开放,也就是说,所有网约车平台下的蓝牌私家车,无一具有相应的营运资质。
“蓝牌车营运,在过去被称为‘野鸡车’,无论车辆状况,司机水平都没有备案注册,也无从判别水平高低,对于乘客来说,这就是潜在的威胁。不是说交通部门有时查有时不查,或者选择在某一时段查,而应是一直在查,新办法出台后对未获得资质的蓝牌车还是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