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统一办证规则

03.09.2022  11:18

记者从广州图书馆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标准化、一体化水平,使全市通借通还服务更顺畅、更便捷,广州市公共图书馆于9月1日起启动全市统一办证规则。

据了解,本次统一办证规则有三个重点。

一、统一按照读者身份证年龄将读者划分为三种类型。其中,成人读者证为18周岁(含)以上,青少年读者证为18周岁以下12周岁(含)以上,儿童读者证为12周岁以下。需要提醒的是,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变化,图书馆系统会把读者证自动转为与该读者年龄相符的类型。

二、统一每种读者证类型的借阅流通规则。其中,成人读者证可通借通还普通中文图书;青少年读者证可通借通还少儿中文图书、普通中文图书;儿童读者证可通借通还少儿中文图书。

三、期刊、音像资料、外文图书等文献未纳入通借通还服务范围,需要在读者证注册馆借还。

记者了解到,用户可在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任一成员馆办理读者证,注册成功后可使用通借通还服务。每证可外借注册馆非通借通还文献及体系内任一成员馆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共30册/件,借期31天,可续借1次。一旦通借通还图书损毁、遗失,须回图书产权所属馆办理相关手续。读者证补证、退证等手续,须通过注册馆办理。

信息时报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曾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