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每日电信诈骗警情通报暨本周高发警情预警(20150925)

25.09.2015  18:45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9月25日)向媒体通报:24日,广州警方反电信诈骗专线接报的诈骗警情中,冒充客服诈骗(14宗)和网络交易诈骗(32宗)较为突出。

案例一:

24日15时许,广州警方反电信诈骗专线接到一名女事主报警,称其在网上刷单被骗5.5万元。据了解,事主在网上兼职网购刷单,对方承诺网购消费后向其返还佣金,并发来“网购链接”。事主点击链接进行网购消费,并通过支付宝分多笔向对方账户转账合计5.5万元。转账后,对方没有返现,而是不断让其继续刷单消费,事主遂察觉被骗。

案例二:

24日17时许,广州警方反电信诈骗专线接到一名男事主报警,称其被人冒充网购客服诈骗7000元。经了解,事主网购后接到冒充网购客服的诈骗电话,对方谎称“系统故障”、“货款被冻结”,要求其登陆指定网站办理“货款解冻”。事主点击对方提供的“解冻链接”后按提示输入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网银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后,其银行账户被转走7000元。

 

      本周电信诈骗高发警情预警 “网上看房”有风险,多方核实防被骗

本周(9月21日-25日),广州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专线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通过互联网租房时,被对方先后以钥匙、门禁卡、房租需先付押金等名义让报警人先转账。期间,报警人仅仅是在“网上看房”,并未实地考察房源。报警人转账后,对方既没有提供房屋钥匙和门禁卡,相反还一直以押金不够为由不断要求报警人再次转账,报警人生疑,亲自到对方提供的房源地址核实后,发现被骗并报警。

广州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专线近期已接报多宗利用“网络租房”进行诈骗的警情。该类警情中,不法分子首先是在一些网站上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待事主主动联系后,通常会以其身在外地为由推托不能带事主去看房,然后以邮寄房屋钥匙、小区门禁卡需预付押金或其它各类理由要求事主先行汇款,收到钱款后再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见面、不看房或直接携款失联。

广州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网上看房”有风险,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辨别信息真伪,最好选择有资质的房租中介进行房屋租赁,切莫贪图一时方便,在对方既没有出示任何证明文件,也没有实地看房的情况下轻信对方而转账汇款。如有被骗,请立即致电110反电信诈骗专线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