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电信诈骗警情每日通报(20150626)

27.06.2015  14:02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6月26日)向媒体通报:6月25日,广州警方反电信诈骗专线接报的诈骗警情中,网络交易诈骗(22宗)和冒充客服诈骗(9宗)较为突出。

案例一:

25日15时许,广州警方反电信诈骗专线接到一名事主报警,称网上开网店被骗1.4万元。经了解,事主准备经营网店并在网上找到一家帮人开网店的商家,双方在QQ上谈妥价格后,对方让其先支付服务费。其按要求通过支付宝向对方账户转账1.4万元后,无法与对方联系,才发现被骗。

案例二:

25日15时许,广州警方反电信诈骗专线接到一名事主报警,称被人冒充淘宝客服诈骗1.2万元。经了解,事主网购后收到冒充淘宝客服退款的电话,对方称订单没有成功需要为其办理退款,并让其加QQ以及向其提供一个“退款网页”。事主登录对方提供的网页后输入身份证、银行卡号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后,被人通过支付宝消费的方式转走1.2万元。

警方提醒:对于想在网上开店的网民,请时刻绷紧“安全上网”这根弦,注意以下四点要求,切实做到“上网安全”:

  一是“明规则”:打算在“淘宝”网站开店的网民,往往创业心切,有的对网购知识知之甚少就匆忙开店。不法分子经常冒充淘宝网站的客服,以虚假开通“消费者保证金”、“假一赔三”、“7天退换”、“闪电发货”等服务为名,要求店主发“红包”、点链接、提供真实身份、银行卡号或打开“远程协助”等方式,进而骗取事主的钱财。

  二是“莫着急”:不法分子利用新开网店店主对淘宝网“规则”的不了解,故意制造种种紧张气氛,促使店主做出错误判断和操作。有诈骗分子锁定某一对象,用假客户的身份对新店铺的商品进行“假拍”。正当店主初步相信有客户上门,但对假客服要求缴纳“消费者保证金”还心存疑虑时,不法分子就会使用其他一个甚至多个假客户身份再次对这一店铺实施假拍商品的行为,催促店主需要完成所谓“消费者保证金”等项服务才能付款,一些店主在这样紧张的气氛中很容易上当受骗。

  三是“多咨询”:为了获取网店店主的信任,不法分子往往假冒淘宝客服工作人员身份,利用官方提供的某些服务功能,虚构事实,层层引诱。网民朋友切勿轻易相信,除了要认真分析交谈对象真实身份外,对交谈对象要求汇款、转账、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或点击不明链接,一定要向周围的亲戚、同事、朋友多咨询、多了解。

  四是“不迟疑”:对于网络上遇到类似需要迅速完成相关支付、汇款、转账等操作,无论是亲戚、朋友或是领导,千万不要轻信。当自己无法判断,咨询又搞不清时,可以直接向淘宝客服咨询。如发现已经被骗,请及时拔打110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