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电信诈骗警情每日通报(20150701)

01.07.2015  20:01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7月1日)向媒体通报:6月30日,广州警方反电信诈骗专线接报的诈骗警情中,网络交易诈骗(25宗)和冒充客服诈骗 (24宗)较为突出。

案例一:

6月30日13时许,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专线接番禺区一名女事主报警称:被人以网络交易方式诈骗5万元。经了解,事主是阿里巴巴1688平台的网店商户,当天有人通过“阿里旺旺”主动联系其并加了QQ,称可以帮助其网店快速申请成为 “买家保障”店铺,并提供某网页链接让其登记相关资料。事主登陆该“业务办理”网址后,在对方诱骗下填报资料,随后以支付“服务费”的形式分多次向对方账户转帐,合计5.1万元。其转账后无法与对方联系。

案例二:

6月30日10时许,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专线接白云区一名男事主报警称:被人冒充银行客服诈骗4万元。经了解,事主接到冒充银行信用卡客服的电话,对方以帮助其提高信用卡额度为名,诱骗其提供银行卡号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随后被人通过支付宝从其银行账户转走4万元。其发现被骗后报警。

广州警方提醒:对于在网上开店的网民,请时刻绷紧“安全上网”这根弦,切勿因“急于求成”而被骗子钻了空子。注意以下四点要求,切实做到“上网安全”:

一是“明规则”:在“淘宝”网站开店的网民,往往创业心切,有的对网购知识知之甚少。不法分子经常冒充淘宝网站的客服,以虚假开通“买家保障”店铺、“消费者保证金”、“假一赔三”、“7天退换”、“闪电发货”等服务为名,要求店主发“红包”、点链接、提供真实身份、银行卡号或打开“远程协助”等方式,进而骗取事主的钱财。

二是“莫着急”:不法分子利用新开网店店主对淘宝网“规则”的不了解,故意制造种种紧张气氛,促使店主做出错误判断和操作。有诈骗分子锁定某一对象,用假客户的身份对新店铺的商品进行“假拍”。正当店主初步相信有客户上门,但对假客服要求缴纳“消费者保证金”和申请成为“买家保障”店铺还心存疑虑时,不法分子就会使用其他一个甚至多个假客户身份再次对这一店铺实施假拍商品的行为,催促店主需要完成所谓“消费者保证金”和申请成为“买家保障”店铺等项服务才能付款,一些店主在这样紧张的气氛中很容易上当受骗。

三是“多咨询”:为了获取网店店主的信任,不法分子往往假冒淘宝客服工作人员身份,利用官方提供的某些服务功能,虚构事实,层层引诱。网民朋友切勿轻易相信,除了要认真分析交谈对象真实身份外,对交谈对象要求汇款、转账、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或点击不明链接,一定要向周围的亲戚、同事、朋友多咨询、多了解。

四是“不迟疑”:对于网络上遇到类似需要迅速完成相关支付、汇款、转账等操作,无论是亲戚、朋友或是领导,千万不要轻信。当自己无法判断,咨询又搞不清时,可以直接向淘宝客服咨询。如发现已经被骗,请及时拔打110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