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租房配租家庭昨起复核 27日前要交材料

04.06.2014  10:49

  下半年计划再推龙归项目公租房约6000套  3个保障房小区试点设服务窗口

  文/记者赖伟行

  广州市首批公租房第2批房源上月底举行了摇号分配仪式,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办获悉,从即日起至本月27日,获得配租资格的家庭须向户籍所在街(镇)递交《资格复核表》等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

  据悉,广州市计划于下半年推出龙归项目公租房约6000套,具体时间视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而定,届时市住房保障办将通过本报公布相关信息。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广州新增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名单正式公布,有127户家庭从本月起可以拿到公租房租赁补贴,最高的可以拿到1287元,但是有的申请家庭由于人均自有产权住房面积较大,拿到的补贴最低仅有89元。

  广州公租房提供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此次公布名单的127户家庭选择了领取补贴自行到市场租房住,其中更有6户家庭是从实物配租转为选择领取租赁补贴。

  此外,根据适度保障的原则,广州规定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政府不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直接发放差额住房租赁补贴。而只要资产额、收入、人均面积达到标准的要求,自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公租房。这些租赁补贴较低的家庭多是属于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较大,收入也不低,虽然符合公租房领取租赁补贴的标准,但是按照住房租赁补贴公式计算,能够拿到的补贴并不多。

  27日前要交材料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取得配租资格后放弃的家庭,须在6月27日前前往市住房保障办办事窗口(地址:越秀区豪贤路仁生里36号)书面确认弃租。自书面确认弃租的次月起重新轮候,与新申请对象一同由系统集中进入该月第三序列,自动随机产生轮候号。

  例如:申请家庭于6月书面确认弃租,将与7月的新申请对象一同由系统自动产生轮候号,进入轮候册第三序列。

  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的,视为放弃公租房保障。优先配租对象,如获配租公租房后弃租,再次申请配租公租房的,不再给予优先配租。

  服务窗

  可查租金可办退房

  获得保障房分配,实现了不少家庭的安居梦,但如何住得舒心称心,也是不少家庭关心的问题。

  据悉,为了更好地为住房保障对象提供便民服务,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日前就已经在芳和花园、棠德花苑、同德小区等3个保障房小区试点设立服务窗口。服务窗口设立后,保障对象不出小区便可办理续签租赁合同、查询租金情况、领取期满审查表格、办理退房手续、提交房屋维修及调换申请等相关业务。

  此外,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下属的广州市怡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将组织志愿者代表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等有需要的住户提供志愿服务。

  据悉,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还探索性地在芳和花园设立了社区居民议事服务站,以服务站为依托建立居民诉求受理平台、居民议事平台、驻区单位沟通平台,以“一站三平台”议事服务体系,引导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