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地税部门深化多领域协作 1+1>2效应凸显

11.09.2015  16:36

  近年来,广州市国、地税部门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提高征管效能、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完善机制,不断创新国地税合作形式、拓宽合作领域,形成了工作合力,取得了1+1>2效应,为促进广州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搭建组织架构,推动国地税合作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国地税合作组织。成立了由双方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地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双方市局办公室设立国地税合作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强税务协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和工作原则。根据国地税协作的总体要求,每年制定年度合作工作要点,确保合作工作按部就班、稳步推进。

  (三)深入推行两级联动机制。市国、地税部门通过协商沟通,达成了包括组织要求、沟通渠道、部门牵引、联合措施在内的合作意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合作活动。各基层单位也积极行动,不仅加强组织联系,更以多渠道、多形式努力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有机合作,在市局合作的基础上补充了更多富有地方特色的合作活动。

  二、提高征管效能,为地方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联合开展个体定额核定,有效解决地区间定额不公平现象。为更好地体现定额核定工作的“统一性、公正性、合理性”,避免出现对同一纳税人核定税基畸高畸低现象,市国、地税部门联合建立了国地税个体核定定额机制,共同确定了联合核定定额指标体系、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双定户实现“分头受理、联合核定、同步出件”。初期选取约100户个体共管户开展国地税联合核定定额试运行工作,验证联合核定定额工作流程以及信息共享交换的实现方式,并在核定后全面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实地复核比对纳税人提供的经营信息,共同研究和完善联合核定定额工作流程和业务指引,优化联合核定的实施方式,务求使联合核定定额贴近纳税人实际。

  (二)联合建立委托代征新机制,有效解决纳税人在国地税部门两头跑。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推进,大量原先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需要先到国税局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再到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国、地税部门两头跑,办税环节增多、时间长,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不便,同时也易造成税款流失。为此,市国、地税部门一是积极探索共同委托第三方的代征机制,变目前分散委托代征为国地税共同委托代征。其中,对“营改增”扩围后出租屋增值税等零散税源实行统一代征,有效解决代征资源投入重复、管理标准不一等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征管对纳税人的影响,并可以从源头上有效防止税源流失。二是探索国地税互相委托税款征收机制,国税在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等主体税种时代为征收附加税,地税在征收房产税、契税的同时代征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减少纳税人国地税两边跑的情况,同时从源头上保证了附加税的及时足额入库。

  (三)联合加大数据共享工作力度,有效解决信息闭塞造成的税源流失。针对非居民企业税源征管难度大的特点,市国、地税部门优化非居民征管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非居民企业的管理质效。一是提升信息化应用程度,将纸质数据传递模式转变为电子数据交换,提高数据加工效率。二是地税部门提供外国企业派遣人员来华工作的个人所得税征缴情况,帮助国税部门对该类行为构成常设机构的判定提高准确性,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三是市国、地税部门定期交换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收管理情况,尤其是相关信息的后续复核情况,共同完善管理模式。四是市国、地税部门定期对境外演艺团体、来穗演出活动实现税源信息共享,从源头上保证了各税种的及时足额入库。

  三、优化纳税服务,为经济发展营造优良环境

  (一)联合实施“一照一号”改革,化解群众办证难问题。以前国地税合作水平偏低,合作的广度、深度不高,客观上为纳税人两头奔波带来了麻烦。2014年以来,市国、地税部门通过拓展社会化服务,加强国地税合作,创新税务登记管理方式等手段,实现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的“三证联办”,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证的“两证合一”,以及税务登记证电子化,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税务登记业务。与此同时,还探索实践“多证联办、两证合一、全市通办、电子证照”等系列措施,支持商事制度改革,为“一照一号”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在南沙区市国、地税部门与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之间建立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让以往要跑4家单位、花7个工作日办理的证件缩短至3天办妥。目前,天河区国税局、地税局正携手创建全市首个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探索拓展交叉业务办理范围,将更多的业务纳入进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

  (二)联合开展办税服务共享办税资源,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今年以来,广州市国、地税部门共同加强联合办税服务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整合、优化国地税办税服务资源。一是推行国地税共同合作建设办税服务厅,由国地税人员分别提供国地税办税服务;二是推行国地税互设办税窗口、互派工作人员、互置自助办税设备到对方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三是推行“双机一屏”办理业务,即一个显示屏配置国地税两个系统主机,操作人员通过切换系统同时办理国地税业务。推行联合办税服务以来,广州市国、地税部门合作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规范、高效的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提升总体纳税服务满意度。

  (三)联合推出纳税信用等级电子证书,助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联合向社会公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2014年8月还在全国率先推出了首批电子纳税信用等级证书。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大厅下载信用等级证书,社会公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登陆网站、微信等方式进行证书真伪查验。同时,纳税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因失信等原因而被取消A级纳税人资格的证书,可即时在系统进行撤销;对于已打印或出具实物形式的证书,也可同步更新该证书失效状态和显示动态调整后的新等级,使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更及时、更完整和更有效,充分发挥了信用等级的示范、调节和引导作用,有助于营造诚信互利的营商环境。

  (四)联合搭建“税融通”税银企平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市国、地税部门致力于探索“互联网+税收金融”,搭建“税融通”税银企互动平台,将纳税户的纳税信誉、税收贡献与其个人信用紧密结合,创新地推出以“纳税信息”换取“信用额度”的金融服务,无需抵押、无需担保、以税定信,为诚信纳税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自2013年4月开展“税融通”项目以来,共有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市分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以及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7家银行机构参与该项目,截至2015年上半年,共有475户企业获得授信,累计授信额度约22.7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金额约14.46亿元。

  (五)联合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形成税收宣传工作合力。以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市国、地税部门不断增强宣传合力。一是联合通过广州日报发布《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突出税收与民生关系的宣传,以及税务部门在落实税收政策、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引导市民了解税收、关注税收、支持税收。二是联合举办税收宣传走进花城广场活动,围绕纳税服务规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贸区服务措施、发票真伪鉴别等热点工作开展税法咨询活动。三是联合区协税办等多个政府部门开展纳税人学堂以及走进专业市场税宣活动,向纳税人宣讲电子办税等知识。

  下阶段,广州国税局、地税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的要求,推进合作领域上更“广”,层次上更“”,方式上更“”,打造特色服务品牌、税收征管品牌、规范执法品牌、信息共享品牌、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品牌、国际税收管理品牌等合作“六个品牌”, 不断深化合作工作,创新合作方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外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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