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场不设公平秤 最高或罚上万元

17.08.2015  13:26
原标题:市场不设公平秤 最高或罚上万元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在前期对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整治的基础上,该局于7月底先后3次组织计量执法、专业技术人员,依次对越秀、天河、荔湾、海珠区集贸市场开展计量执法检查行动,随机抽查了13家集贸市场,结果检查发现天河区棠下祥×市场、荔湾区承×茶叶市场未设置公平秤。上述两家市场已被广州市质监局稽查分局予以立案查处,面临最高1万元的严厉处罚。

  公平秤是指对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因商品量称量结果发生的纠纷具有裁决作用的衡器,也是集贸市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质监部门表示,主办者应当依法在集贸市场显眼位置设置公平秤并定期组织检定、维护、核查,公平秤应当选用标注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的合格产品。主办者应当合理设置公平秤,方便消费者就近复秤。每50台经营秤应当至少配备1台公平秤;经营面积较大的市场应当分区设置,即每个封闭、相互隔离和独立的交易区域应当至少设置1台公平秤;水产品实行“先复秤再宰杀”制度,因此水产交易区应当增设1台水产专用公平秤。

  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规定,市场主办者未设置公平秤的,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本次计量执法检查中还现场发现了10台作弊秤,广州市质监局已督促市场主办者按照本市场的《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协议,对这些作弊秤当场予以收缴报废处理。

  广州市质监局提醒市民,在集贸市场购物后,最好养成到公平秤复核的习惯。市场内找不到公平秤的,有权要求主办者当场配置好公平秤供消费者免费使用;主办者拒绝配置公平秤的,请市民群众拨打“12345”进行举报。

  消费者在公平秤上复核时,应当保持所购物品原状,称重时公平秤处于回零状态;被称物品置于公平秤中央且不能超载;购买活禽、活鱼的,请务必在宰杀前到公平秤上复核。

  消费者复秤后发现缺秤短量的,请向主办者投诉;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主办者负责督促经营者立即补足差额或退回多收钱款;经营者不补不退的,主办者负责先行赔付;主办者不先行赔付的,请消费者拨打“12345”进行举报。(朱伟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