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02.03.2015 11:19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事项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 | 建设期限 | 2015-2019 |
总投资 | 420.58亿元 | 资金来源 | 广州市政府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资本金以外部分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工程起始于海珠区新滘东路,经琶洲会展中心、员村、天河公园、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东站、云台花园、广州火车站、流花湖公园、荔湾湖公园、芳村、广州造船厂、逸景路,至海珠区新滘东路形成闭合环线。线路全长约43.2公里,全线采用地下敷设方式。设广州东站、广州火车站、中山八路站、芳村站、大塘站、琶洲站、员村站、天河公园站、华师站等32座车站。在赤沙设车辆段1座,在彩虹桥站、天河公园站、赤沙滘站附近共设主变电站3座。 | ||
审批处室 | 铁路建设组 | 联系电话 | 83138693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510031 |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5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2.03.2015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