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学生托管管理办法》退出2015年立法计划

16.02.2015  23:31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报道:16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2015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于市民千呼万唤的《广州市学生托管管理办法》,明确不列入广州市2015年立法计划。

16日晚的发布会上,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介绍说,《计划》共包含19个立法项目,其中列为2015年正式项目有11项,需要先行推进有关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再出台的项目即预备项目有8项。今年《计划》的主要内容有:

在创新市场监管制度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制定《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以及修订《广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

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制定《广州市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监管办法》、《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广州市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在加强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方面,制定《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以及《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

在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制定《广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权限的决定》以及《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规定》。

广州市学生托管管理办法》退出立法计划

吴明场介绍说,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以校内托管为主解决托管问题的各项制度,明确以公共财政负责小学生的托管费用。规定教育、安监、食药、公安等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职责。

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解释说,该办法不列入立法计划是因为该项目的主管部门难以明确,涉及工商、民政等多个部门。监管对象不明确,对于校外托管,目前监管手段还处在瓶颈阶段,很多托管机构都在社区内,难以发现和监管。针对校内托管,已起草了《广州市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指引》,规范广州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目前《工作指引》正在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因此制定《广州市学生托管管理办法》时机还不成熟,建议待《工作指引》执行一段时间后再考虑列入立法计划。

屈哨兵说,校内的午休和课后托管,近些年来各个学校的操作模式已经基本能解决需求,明确了从家长掏钱变成了财政掏钱,各区非常平稳地做到了按原来的模式继续推行,政府要做的就是在财政投入这一块尽快补充到位。

对于午休和课后的校外托管,目前我们也进行了前期调研,也去了相关城市,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因为义务教育阶段最核心的问题是要坚持就近入学。希望各个学校首先将校内午休和课后托管做好,也希望各个家庭和家长在义务教育阶段,履行相关责任,将孩子看管好。”屈哨兵说。

广州两万多名辅警怎么管?

吴明场解释说,警务辅助人员是指由基层政府部门或公安机关有偿聘用、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从事各类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30日,广州市现有辅警20196人,其中10000名为市、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供养的“公建警务辅助人员”(全部投放到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10196人为各区(县级市)全额出资供养的“自建警务辅助人员”(主要投放到区公安分局特勤维稳大队、便衣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等警种)。广州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交通协管、治安防控、治安巡逻等工作。

吴明场说,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必定是广州市警力不足的重要补充。当前广州人口规模已达到1800万人,而警力数仅为31024名。参照西方发达国家万人警力比为万分之三十五的惯例配备民警指标数,按广州市1800万实有人口计算,应配备警力6.3万人,现有警力31024人、缺口3.2万人。预计广州市民警队伍不可能在短期内大幅增长,因此,缺口警力由警务辅助人员弥补。

广州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反恐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好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吴明场说,“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管理和使用,以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对于警务辅助人员,至今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立法,只有宁波、哈尔滨、苏州等城市进行了相关立法,因此警务辅助人员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无依据、保障标准不统一、队伍管理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