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巨灾指数保险试点启动

20.03.2019  11:55

遭遇台风、强降水灾害触发赔付条件,政府可以得到保险赔付。3月19日下午,第26期珠江金融论坛暨广州市巨灾指数保险试点启动仪式在广州市广东大厦举行,广州市巨灾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将由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三家组成共保体共同承担。

根据广州市近十年气象灾害及经济损失情况,巨灾指数保险选择台风、强降水两项灾害因子,保费由市、区按1:1分摊,台风保险金额3.5亿元,强降水保险金额3亿元。

选择台风、强降水两项灾害因子

重大气象灾害、自然灾害带来的往往是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巨灾保险是指政府运用保险机制,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因发生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

巨灾保险其实是给政府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下称“人保财险”)财产保险部副总经理黄朝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研究了广州近十年气象灾害和经济损失情况,最后选择了台风、强降水两项灾害因子,这两项都是对广州影响比较大的自然灾害。

根据《广州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广州市巨灾保险指数合同中,成灾指数以灾害发生两位基础灾害参数,结合受其影响的人口数量、财产规模、财政责任等保险参量确定。成灾指数超过保险合同规定的成灾指数即触发保险赔付。

早在2018年,广州就启动了巨灾指数保险项目的研究论证工作。2019年1月,根据《广州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及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广州市2019—2021年巨灾指数保险由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三家保险机构组成的共保体共同承担,共保体份额分别是40%、30%、30%。其中人保财险为共保体首席承保人,并由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共保体签订了《广州市2019年度巨灾指数保险合同》。

记者了解到,巨灾指数保险与传统型巨灾保险相比,具有高杠杆、低成本、低风险、高效率、覆盖范围广的优势。当自然灾害达到一定的指数级别,触发预设保险赔付条件后,保险公司在短时间内进行赔付,支持政府开展灾难救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重建、灾后社会救助、日常防灾减灾等工作。保险赔款既可用于补偿灾害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可用于日常防灾减灾支出,覆盖范围更广。

赔付资金直接支付给政府

在面临重大自然灾害的时候如何为政府减轻负担?“巨灾保险的赔付金额直接支付给政府,在节约政府救灾时间和提高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机构要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参与社会管理中防灾、减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广东银保监局副巡视员刘云海表示。

广州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也明确指出,广州市巨灾保险以市政府作为投保人,各区政府作为被保险人;首年度保费支出预算为3000万元,以后年度工作小组可以根据上年实际赔付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确保费率科学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总经济师梁建国在致辞中指出,广州市巨灾指数保险试点探索推出了市区保费分担和赔款到区等创新机制模式,对在珠三角重点大城市开展巨灾指数保险起到了示范作用,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政府防灾救灾体制的改革创新。

如果触发保险赔付,1个工作日内赔付保险金额就可以给到被保险人,也就是直接支付给各区政府。”黄朝晖表示,“这也是广州巨灾指数保险和其他城市相比的创新之处。

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牵头单位,将积极协调广州市巨灾保险共保体三家机构,协助市政府做好灾前预防、灾害救助及灾后复建等工作,服务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郭文革表示。据了解,在2018年台风“山竹”“艾云尼”等灾害中,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触发的各地市巨灾指数保险赔付金额达3.1亿元,实现财政资金放大1.7倍,其中一次性支付阳江“山竹”赔款5500万元,是广东省开办巨灾指数保险以来最大一笔赔款。

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建华表示,广州市巨灾指数保险试点落地既是完善广州市灾害救助、灾害管理和民生救助机制的重要惠民举措,也将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效率。

(南方日报记者宾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