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广州市幼儿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大洋网讯 为实现“幼有优育”,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广州市幼儿园条例》列为2020年立法计划。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幼儿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5届9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提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草案》共七章52条款,明确发展幼儿教育应当以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公益、普惠、均衡、优质、安全的幼儿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幼儿教育需求。
每个镇、街至少一所公办幼儿园
为保障幼儿就近入园,《草案》规定,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建立幼儿教育学位需求台账,保障幼儿就近入园。
在用地保障方面,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幼儿园的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幼儿园规划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
对于幼儿园布点不足、新建配套幼儿园确有困难的区域,区人民政府可以将空置楼宇、厂房和校舍等改造为符合举办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教育资源和其他闲置公共资源,应当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草案》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要求,通过接收民办幼儿园、将民办幼儿园与当地优质公办幼儿园合并、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充本行政区域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每个镇、街道辖区内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可混班 不能以任何形式招考
《草案》规定,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这些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幼儿园可按照幼儿年龄编班或者混合编班,每班幼儿人数不得超过国家、省、市规定的幼儿人数限制。
招生考试方面,《草案》强调,幼儿园的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或考试,不得以奥数、珠心算、书写拼音、汉字或者外语等能力作为入园标准。
按《草案》,幼儿教育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培养幼儿的主动探索、动手操作、合作交流和表达等能力。不能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不能开展奥数、珠心算、数字书写运算训练等教学活动;不能布置书写和计算类家庭作业;不能在正常的保育教育时间内安排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并额外收取费用等情形。
明确幼儿园工作人员九种“不可以”
对于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草案》明确了九种禁止性行为,包括:
1.打骂、猥亵、恐吓、侮辱、虐待、歧视幼儿,或者指使他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行为;
2.向幼儿宣讲有恐怖、暴力、迷信等内容的故事;
3.播放不适宜幼儿观看的影像;
4.使用电视、投影等电子产品超出合理次数,或者每次使用时间超过十五分钟,总时长超过一小时;
5.向家长索取财物或者要求提供与保育教育工作无关的便利,随意扣留、没收幼儿物品;
6.在保育教育活动中遇突发危险时,擅离职守、自行逃离,没有优先保护幼儿安全;
7.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
8.违法泄露其在保育教育工作中获取的幼儿及其家庭成员个人信息;
9.其他侵犯幼儿人身权利或者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草案》要求,幼儿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成年人负责接送,幼儿园不得将幼儿交与其他人员。幼儿园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建立园长陪餐制 有条件可家长陪餐
在传染病预防和管理中,《草案》要求幼儿园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制度,落实晨检午检以及网络报告、通风消毒等日常措施,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幼儿园发现在园幼儿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立即通知其监护人将幼儿带离幼儿园。幼儿治愈后,应当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回园。幼儿离开幼儿园三个月以上的,入园前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草案》要求,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生长发育需求,制定带量食谱,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幼儿园应当建立园长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鼓励公办园与民办园教师挂职交流
《草案》规定,幼儿园园长由幼儿园举办者任命或者聘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或者幼儿园举办者聘任。
其中,园长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经过园长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资格。
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品行不良、损害幼儿利益,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经有关医疗机构鉴定患有精神疾病、慢性传染病等;有性侵害、性骚扰、虐待儿童等不良记录的;有吸毒、酗酒行为,及其其他可能危害幼儿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幼儿园不得聘任。
对于外籍教师的聘任,《草案》要求不得聘任无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着重参考是否持有其本国教师资格证或者国际认可的通用教师资格证;是否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是否以其母语为教学语言。外籍教师信息应当报送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
《草案》鼓励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进行教师挂职交流。
民办园教师收入参照当地公办园
经费保障方面,《草案》要求,对招收残疾幼儿的幼儿园或者特殊教育的幼儿园,应当按照高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经费。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及特困救助供养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接受教育的资助力度,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者幼儿班。
按照《草案》,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与所在地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相当。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保育员等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民办幼儿园在注册登记、教师培训、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草案》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幼儿教育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草案》规定,幼儿园园舍场地、保育教育场所和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违规招生;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活动的;未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的;违规聘用人员,克扣、挪用经费等,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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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意见和建议途径:
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黄晟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
邮编:510030
传真:020-83232558
电子邮箱:gzrdjkww@gz.gov.cn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魏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