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总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6.12.2014  17:41

2014年,广州市总工会源头参与《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广州市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办法》等10项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广州市社会建设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没有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列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一票否决标准;积极参与《广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制修订,推进“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示范区评审活动”;组织12个区、县级市及其辖属街镇、社区工会和115个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建立多级维权服务网格并100%设立联络员,对1000多名联络员进行了培训;深入企业开展百场职工法律培训和指导服务,组织各级工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千多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260宗,服务职工10万余人次;全年处理信访2642件、广东“工人在线”涉及我市问题311件,提供法律援助2081宗,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组织全市772家企业、1.72万个班组、约34.75万名职工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等检查,督促企业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