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组织学习会

04.08.2015  15:22

3日上午,广州市政协召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学习会,市政协主席苏志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陈明德、平欣光、贡儿珍、杨建城、陈怡霓,秘书长何继青,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各区政协负责人出席会议。

学习会上,市政协副主席杨建城、副秘书长崔虹、提案委员会主任纪可光、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陈小朋,荔湾区政协主席王慎初、白云区政协主席潘文捷作了重点发言;市政协副主席平欣光、陈怡霓,黄埔区政协主席王锦雄、番禺区政协主席李广杭分别谈了学习体会。

苏志佳在会上强调,要大力推进我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新发展。他说,学习贯彻两个文件精神,要深入学习思考,增强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把握内涵实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把握关键环节,加快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建设步伐。要在把握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在指导履职实践、推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抓好学习宣传,不断把贯彻落实工作推向深入。

苏志佳表示,学习贯彻好《意见》和《实施意见》,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实质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性质定位,准确把握其属性、联系和表现,发挥好人民政协及其协商民主建设的优势和作用。他表示,只有准确把握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性质定位,才能“尽职不越位,履职不缺位,工作做到位”。

苏志佳强调,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建章立制,规范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实质性问题。广州市政协要以《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为基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意见》、《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步伐。一是强化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重点完善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协商形式、细化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衔接机制;二是要探索创新政协协商民主的形式,坚持传承和创新并举,借鉴已有经验,继续探索创新,创造性地进行履职,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新鲜经验,不断丰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问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市、区两级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作用,就发挥好人民政协的渠道作用、促进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加强政协提案遴选培育、提高政协协商主体的责任意识和协商能力、发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政协协商功能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质量较高成果,探索政协履职不断取得新成绩。

会上,苏志佳主席还传达了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上的讲话精神。

(编辑:曾蔚;审发:袁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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