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

08.08.2017  15:23

大洋网讯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使用有了“紧箍咒”,一项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定的《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使用协议书》8日在广州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正式签订,从此针对市级和市级以上国有、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保护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使用人的责任和义务,为加强广州市文物保护和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奠定基础。本次活动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海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中山大学文物保护团队承办。广东省文物局局长龙家有出席签订仪式,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陆志强、海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玉琴出席签订仪式并致辞,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程师刘晓明主持签订仪式。广州市文化执法总队、广州各区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广州市属文博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签订仪式。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陆志强在表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协议书签订仪式是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州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保护单位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解决好文物安保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文物安全工作能力和防范水平,确保文物安全,将广州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签订仪式上,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副馆长白琰、黄埔古港遗迹业主陈开伦分别代表国有、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做倡导配合《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使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订工作的发言,陆志强代表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市属文博单位及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签订《协议书》,龙家有为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派发指定的消防器材。

启动仪式结束后,中山大学文物保护团队将协助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向全市11个区426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发放《广州市文物保护法律宣传册》,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业主(管理使用人)签订《协议书》,并为消防设备紧缺的305家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派发部分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