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乘坐地铁,这些出行安全常识请留意→

30.11.2022  10:22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地铁上一名男孩被硫酸滑倒灼伤事件引发市民关注。哪些物品不能带进地铁站?乘客具有哪些行为将由公交警方介入?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人过安检门、物过安检机”,目前全市288座地铁站点全面实行“进站安检、民警盘查、警犬查危、智慧识别”四层过滤机制。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警方进行答疑解惑。

【典型案例】

◉男子携带危险品引发地铁火情被批捕

据《检察日报》报道,2013年1月5日,南京地铁1号南延线列车中发生车厢火情,数百乘客被紧急疏散,列车紧急停运十余分钟。

原来,当天,某空调服务公司员工准备到一单位进行中央空调水质处理。当他从公司仓库内拿取工作用化学制剂时,未进行认真检查,将氨基磺酸误当成硼砂,装取了约3.5公斤,并将其与大约4公斤亚硝酸钠混合,用塑料袋包裹后放置在背包内,随后乘坐1号线地铁前往目的地。途中,他携带的背包开始冒烟、产生明火,并散发出大量刺激性烟雾。车厢内乘客四散躲避,经地铁公司紧急处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后经鉴定,该员工所携带的亚硝酸钠和氨基磺酸混合后,在摩擦、撞击等条件下发生强放热固相反应,产生的氮气在封闭体系中易爆炸,有可燃物时易爆燃。

引发这场火情的乘客后被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男子携带违禁品闯卡被抓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2022年3月月初,在福州地铁2号线的紫阳站,一男子进入地铁站准备进行安检的时候,被地铁安检员查出携带了一瓶带有火苗标志的喷雾。随后,安检员表示此为违禁品,并对该名男子告知了乘坐地铁的相关规定,请该男子配合工作。然而,该名男子不但不顾安检员的劝导,而且还对安检员进行推搡辱骂后强行进站,导致安检员摔倒手臂受伤。

福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罗汉山站派出所通过侦查,迅速锁定该男子身份,于3月9日成功将其抓获。经查,该名男子目前无业,该案件已移送晋安分局王庄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说法】

地铁安检中这三种情形警方将介入处理

据悉,2016年,广州市政府正式发文,严禁乘客携带10类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轨道交通车站。这意味着广州地铁实行的安全检查进入常态化。

2021年10月,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再次发布通告,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运输安全检查。其中明确,严禁乘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以及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并公布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目录”。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是制定这一《通告》的目的。”广州警方对该政策进行解读时透露,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市公安局通过总结过去五年的地铁安检工作经验,借鉴北京、铁路安保经验制定了《通告》。

乘客搭乘地铁哪些行为将由安检人员报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广州警方介绍,《通告》列举了在安全检查中三种情形应由安全检查人员报公安机关处理,分别是:携带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携带物品的;携带疑似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携带物品的;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站或者有其他扰乱安全检查秩序行为的。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礼花炮、酒精、汽油、煤气罐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及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公交警方表示,具体内容可参考地铁站出入口通道墙面公示的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将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前有过真实案例,男子拿着喷雾玩耍,还不小心导致喷雾泄露,造成群众恐慌。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公交警方介绍,电动自行车的大功率电池为易燃物,且电动自行车属于超宽超高超长物品,因此乘客不能携电动自行车搭乘地铁。

地铁公共安全需要所有乘客共同维护。公交警方提醒:疫情期间,携带相关防疫物品乘坐公共交通的乘客需遵守进站规定,酒精、75%的医用酒精、含有75%酒精的洗手液均不能携带进站,普通的含酒精消毒湿巾、酒精消毒棉片、酒精消毒棉球可以携带进站。

【温馨提醒】

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禁止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包括以下物品: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一)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二)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三)其他枪支:钢珠枪、道具枪、发令枪等。

(四)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一)弹药:各种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炮弹、地雷、手雷、手榴弹等。

(二)爆破器材:各种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及含有炸药的成品、半成品装置等。

(三)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发令纸,各种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各种含有焰火药的玩具等。

(四)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一)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以及属于《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规定的管制刀具范围的陶瓷类和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

(二)其他器具: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弓、弩、防卫喷雾器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一)高压气体容器:各种用于盛装高压气体的气瓶。包括氢气瓶、氧气瓶、氮气瓶、氦气瓶等。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三)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四)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

(五)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六)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七)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六、腐蚀性物品:盐酸、氢氧化钠、汞(水银)、氢氧化钾、硫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传染病病原体: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

此外,对民用生活生产工具和易燃生活用品,市民在保证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定量、限量进入,具体携带标准如下:

十一、对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民用生活生产工具,在采取了必要的包装防护措施后,可限量进站乘车,但超过下列规格的禁止携带:

a.凡刀刃部分在15厘米以上的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艺刀、工具刀、陶瓷刀等;

b.刀刃部分超过20cm的菜刀;

c.铁器总长超过25 cm的斧头、锤子、铜(铁)挫、锥子(尖锐物)等金属利器、钝器。

十二、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物品(物品带有易燃标识的),超过下列规格的禁止携带

a.超过3公斤(含)的白酒;

b.单品超过700毫升的摩丝、发胶、染发剂、指甲油、香水、卫生杀虫剂、自喷漆等;

c.单品700 ml(含)以下的摩丝、发胶、染发剂、指甲油、香水、卫生杀虫剂、自喷漆等,数量超过5瓶(支)的;

d.超过5支的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

e.安全火柴超过20小盒的;

f.锂电池超过5块的(单个电池额定容量值不大于20000mAh),以及其它可能影响运营安全的物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图片来源:广州公交警方、中国广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