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阳光、法援敬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行动
9月29日上午,由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举办的“法治阳光、法援敬老”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暨法律咨询、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法援有爱、夕阳更红”宣传活动在天河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举行。
活动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法援律师、广东埔穗律师事务所唐以明律师在养老中心老年人活动室给老龄同志们主讲的法律援助及老龄人维权知识讲座;二是由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在养老中心户外现场给老人们提供法律咨询及开展有奖问答;三是由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人员给老人们宣传“法援有爱、夕阳更红”项目。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派出律师和工作人员到活动现场设点,摆放宣传横幅,积极组织开展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有奖问答、基金会项目宣传活动。
讲座现场唐以明律师结合案例、视频、PPT等生动有趣的讲课形式有效的调动了老年同志的听课热情,并就老年人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维权知识做了详细生动的的讲解,如老年人防诈骗、办理遗嘱、公证、赡养等老年人关心的话题做了法律指引。
法律咨询及有奖问答环节是本次活动最受老人们欢迎的活动,自活动开始就有不少老人排队咨询法律问题:一老人家咨询公司股权的问题,在交流中得知,老人家于90年代初购买了一公司的股权,但购买至今未有任何收益,本金也无法收回。广州市法援处律师耐心的给老人家讲解了有关公司股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老人家可先到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公司是否正常经营及后续的法律援助申请办法。一老奶奶咨询养老金问题,反映其养老金增长太慢。广州市法援处律师热情地接待了老奶奶,安抚了老奶奶的情绪,并告知养老金标准是由政府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的,是保障老年人生活的社会福利,养老金的调整政府相关部门会根据规定来办理的。一80多岁的老人家在家人的陪同下咨询法律援助基金会项目,基金会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项目的援助对象及援助方式,并告知老人家80周岁以上的长者无需提交经济状况申报材料,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基金会该项目,获得法律服务。
总结据现场工作人员统计,本次活动共免费派发《法律援助指南》、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法援有爱、夕阳更红”老年人权益保护项目等宣传资料、奖品100余份,现场咨询律师及工作人员深受老人们好评,很好的达到了预期的为老人做实事的目的。
来源:广州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