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信局原处长张实获刑 荣誉无法抵受贿罪
羊城晚报讯 记者凌越报道:广州市科信局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原处长张实因收受企业贿款67.9万余元(另外收受中山大学一教授赠与的小轿车),近日被越秀区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张实在担任广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处长、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处长、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处长期间,利用其负责广州市高新技术科研项目申报、评比、验收及广州市科技与信息化扶持项目申请、审批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了罗某南、倪某东、孟某中、明某、罗某光、曾某兵、唐某南贿送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7.9788万元。
张实的7宗受贿事实中,行贿人包括两名中山大学教授(另案处理)、一名张实的旧同事曾某兵(已下海开公司,另案处理)、4家科技类公司负责人。其中,中山大学孟某中教授曾贿送张实23.9788万元,买了一辆小轿车给张实。张实旧同事曾某兵的证人证言证实,张实曾两次以借钱的名义让曾某兵共打款20万元用于买房。
辩护人称,张实自1995年获得理学博士学位后,进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工作。在工作18年期间,为广州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并多次获得有关单位嘉奖。2003年、2006年相继两次获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被科技部评为先进个人,2008年被推选为“奥运火炬手”。2011年至2012年间,张实由中组部、团中央派广西钦州市挂职市长助理两年,获得优秀鉴定意见。
庭审时,今年47岁的张实坐在被告席上,已满头白发。他当庭认罪,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受贿金额没有异议。张实供述,在他担任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处长时,涉案企业都是和科信局有业务往来的高科技企业,“企业申报的项目都是和高科技有关的,我提供帮助让这些企业获得立项,企业就能获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