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举行

30.06.2016  14:01

29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三次会议。全体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伟宪、李力、吴树坚、赵小穗、张嘉极,秘书长陈小清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黎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舒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钟健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吴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局级干部,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各区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决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关于贺邦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与智利圣地亚哥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审阅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综合报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广州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陈建华主持并监誓。新获任命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王宏伟进行了宪法宣誓。

(编辑:曾蔚;审发:梁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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