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3名基层党员干部涉吸毒被查处

21.05.2015  14:37

  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近期将成立

  近年来广州市查处了10名纪检干部,其中有3名是纪委书记。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建7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实行线索集中、协同办案、人员整合、成果共享。每个协作区集中调配的力量高达50人,每个副书记协调调配的力量将近百人。

  今年一季度,广州市共立案192件194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42件42人。

  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洪浩  通讯员穗纪宣)昨日下午的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到,最近有媒体报道湖南临湘市原市长龚某有吸毒的行为,广州在查处的违纪官员干部当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案情?对此广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回应,从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此类问题的基层干部3件3人,而且都是基层党员干部。

  梅河清表示,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精神药品或者其他违禁品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据统计,广州市从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此类问题的基层干部3件3人,他们分别是: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黄花岗派出所民警曾庆泉;广州市增城市中新信坳头村党支部委员陈怡生;广州市萝岗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刘村党支部委员刘雄辉。

  梅河清说,3人都是基层党员干部,说明对基层的干部和党员要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大法纪宣传教育,真正告诉我们党员干部不仅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而且要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始终牢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的法律,我们在党纪上都有严格的处理规定。

  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洪浩  通讯员穗纪宣)昨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在广州市新闻中心举行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广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会上通报了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梅河清表示,广州市纪委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高标准谋划实施“三转”工作,今年2月份,省纪委将广州市确定为“三转”示范点创建单位,市纪委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了《广州市纪委关于开展创建“三转”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对全市创建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梅河清表示,市纪委拟于近期成立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届时要把纪检监察机关列入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对自身内部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近年来广州市查处了10名纪检干部,其中有3名是纪委书记,对自身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率先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013年11月起至2014年12月,广州市纪委先后组织开展三轮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先后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监察综合室、预防腐败室、智能监察室、执法监察室等6个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和智能监督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等6个室,干部管理室调整为组织部,宣传教育室调整为宣传部。

  同时,这次改革调整体现广州特色。一方面,新设立的16个内设机构有15个在名称、排序上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保持一致,便于与上级纪委工作顺畅衔接。内设机构总数、人员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三个不增”。

  探索设立专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初步形成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门制度机制的内部监督体系。

  今年将完成32家市管国企巡察

  市、区两级纪委全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健全重大案件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今年一季度,广州市共立案192件194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42件42人(含市管干部7件7人)。

  研究建立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拟于近期出台《关于建立惩防腐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形成跟案防控工作新模式,发挥以案治本作用。实行市管国企派驻巡察工作“全覆盖”。今年计划完成对全部32家市管国企的巡察工作。

  协调机构

  从236减到12

  梅河清说,市纪委监察局退出牵头或参与的大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236个减少到12个,确实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分散、主业不集中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原来大包大揽的情况比较严重,耕了别人田,荒了自己的地,乐于去搞纠风专项治理、治理“三乱”,牵头搞这些工作,现在明确这些工作都是相关职能部门要肩负起主体责任,纪委只承担监督责任。

  去年,广州市专门出台文件明确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部门和业务工作,推动纪检监察部门把不该管的工作切实交给主责部门,使主业更加突出,力量更加集中。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今年4月,广州市再次对区(县级市)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领导干部分工和兼职问题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目前,已解决市、区两级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领导干部的分工和兼职问题。

  班子成员

  约谈下级纪委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实行纪检监察干部提名审查制度。凡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事项,会前必须由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行廉政审查。研究制定《广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对监督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组织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规范。探索开展定岗、定责、定工作流程、定风险、定措施“五位一体”风险防控工作,查找业务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加强约谈工作,由市、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约谈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负责同志,明确队伍监督管理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对纪检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

  加强外部监督。拟于近期成立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制定出台《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研究起草《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