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计生部门喊独生子女父母去补录信息 到规定年龄可领奖励金

04.12.2015  01:03

独生子女父母在达到规定年龄时每人每月可领150元奖励金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宙辉、陈学敏,通讯员粤卫信、穗卫计宣报道:近日,羊城晚报记者接到广州市多条街道的居民反映,当地计生部门通知持有《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居民,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补录信息。网上还流传,“现时登记独生子女父母信息,则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不登记者则不能享受”。

12月3日晚上,广东省卫计委回应称,截至目前,广东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还是按照2009年颁布的政策执行,即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在达到规定年龄(男60岁,女55岁)时每人每月可领取150元奖励金,此政策还将继续执行。将来“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广东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将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具体规定尚在研究中。

网传:不登记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居民接到的通知称,自2015年11月1日起,符合办证条件的居民均可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请已持有《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早期在单位办证的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居民尽量于2016年3月31日前,带备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优待证》、《光荣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信息补录工作。

该《通知》在各个微信群里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有居民表示,“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身份在以往的政策里,退休时父母双方可领取各150元的津贴,如果二胎政策正式出台后,就不会再有这个了,但已经存档的依然有效。虽然这150元到我们退休时都不是什么钱了,也算一个安慰吧。

回应:是把独生子女父母信息整合至市民卡

针对此事,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回应称,前段时间,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统一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负责办理。随本市户籍配偶在本市居住的女性可以在其男性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镇)申办。

同时,为将独生子女父母的信息整合至市民卡,方便市民将来通过市民卡查询本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况,也为掌握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持证的数量,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群众,主要是在单位办证的群众,需尽快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优待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办理光荣证信息登记。详情可登录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查阅《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的通知》或者向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咨询。

对于网传“现时登记独生子女父母信息,则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不登记者则不能享受”,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就强调,“这属于对文件的误读与无端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