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底三成社区定时定点扔垃圾

07.07.2014  10:53

  广州市有关部门昨天公布相关指导意见,明确8项举措和4项规定

  今年底30%的社区人口实现“定时定点”垃圾投放模式。广州市固废办昨天公布《关于街道和社区居委落实垃圾分类相关规定措施的指导意见》,为基层垃圾分类明确了8项举措和4项规定。

   ●明确1

   因地制宜、有条件逐步推行

  按照计划,今年7月10日垃圾分类动员大会后,全市将推广垃圾投放“定时定点+误时”的模式。此模式将取消居民楼道垃圾桶,要居民在早、晚规定时间把垃圾提到楼下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来扔。错过投放时间的,市民也要把垃圾提到楼下的误时投放点。

  昨天,市固废办的文件明确要因地制宜、有条件地逐步推行“定时定点+误时”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具体计划是,力争今年年底、2015年7月10日、2015年底、2016年底分别实现30%、50%、60%、80%的社区人口实现“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明确2

   先易后难实施“干湿分类

  针对市民群众担心,垃圾分类后是否得到分类运输的问题。市固废办昨天明确,将先易后难实施“干湿分类”作业。今年底重点实现校园“干垃圾”和市场垃圾专门运输。明年底,重点完成第三步,实现居民社区“干垃圾”专门运输。2016年底全面实现“干湿分类”收运。

  同时,广州将完善有害垃圾收集体系。通过在每个小区内显眼位置配套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并在辖内售卖产生有害垃圾的店铺设置相应的回收装置,明确并公开定期清理的责任主体,实现有害垃圾有地方扔、有人收、有人运。

   ●明确3

   街道书记为第一统筹责任人

  为进一步加强各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市固废办要求落实街道领导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明确街道党工委书记为垃圾分类的第一统筹责任人,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垃圾分类的第一执行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执行并协调执行进度。

  按照指导意见,街道三位领导轮流参加市城管委组织的垃圾分类全流程管理学习班。年终将各街道垃圾分类减量结果作为街道领导班子和上述三位领导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