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场舞“正名”后 场地仍受限噪声也遭嫌
■陈家祠广场,市民在广场跳舞。新快报记者 李小萌/摄
近日,文化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此前,与广场舞相关的负面新闻不断,噪声扰民、邻里纠纷等。舆论甚至给广场舞大妈贴上“没公德”等标签。如今《通知》下发引发热议,有市民笑称“大妈从政策上取得了胜利,广场舞被正名了!”
新快报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区各处公园、广场、小区等,发现虽然有文明公约或规范,但场地受限制和噪声遭投诉依然是困扰广场舞大妈的主要问题。
■新快报记者 周聪 通讯员 印锐
1 场地受限灯光昏暗,大妈施展不开
前天晚上6:40,记者来到东湖公园,不足1公里的人行道上有3群人在跳舞。在东湖公园内,每走几步都能看到,十几位阿姨在昏暗的路灯下跳着广场舞。一曲结束,记者采访了领舞的王阿姨。王阿姨和伙伴们原本是在附近小区广场上跳的,可是广场上的队伍实在太多了,经常因地盘发生争吵,无奈之下,她们只有来到公园内,可是公园里实在太暗了,根本看不清动作。
“我们放歌的这个设备是充电的,只能用一个多小时。”王阿姨抱怨说,“能不能给我们这些中老年人提供一块场地,设备能通电,灯光能亮堂一些。哪怕给我们规定时间,过了这个时间段后把电切掉都行。”
在麓湖公园门前的广场,每天晚上,这里都热闹非凡,记者目测有7-8支广场舞团队在此锻炼。晚上7时左右,前来跳舞的大妈们迅速将广场填满。“我来这里跳舞有一年多了。”刘阿姨告诉记者,她跳的这个广场舞叫“快乐舞”,队形以长方形或正方形为最佳,“可是场地限制,只能根据地形来锻炼。”刘阿姨和伙伴们每天晚上7点多开始跳快乐舞,跳上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就算想再跳久点儿也不行,因为附近没有插电孔,音响自带的电源只能撑一个多小时。”
有时候雨稍大点,广场会出现积水,刘阿姨就要等上几天才能跳广场舞,“这里灯光暗也就算了,可是场地积水让我们怎么锻炼身体啊。”
2 自觉控制时间,噪声扰民仍被诟病
每天晚上6点半刚过,东湖公园就热闹起来。一大块空地上,三个广场舞方阵各就各位,3个小音响蓄势待发。三支队伍各跳各的,领舞阿姨告诉记者,一般从7点开始,一直跳到8点15分结束。
一过7点,公园里已经热闹得跟游乐园一般,节奏感强烈的音乐声此起彼伏,说话声都得高八度才能听见。“这声音要是放在小区里,肯定有居民要投诉。”一位散步的市民对记者说。
记者走访东湖公园、烈士陵园以及黄埔花园社区、海珠区沙园街,发现广场舞大妈都自觉选择远离小区的地方,而且对跳舞时间也进行了控制。在场地上,首选小区周边空地,如果没有,只能在小区内的小广场上进行。另外,舞蹈一般从6∶30开始,8∶30之前基本上都会结束。尽管如此,但还是有扰民纠纷。
周先生住在海珠区沙园街广重社区,这里曾经因为广场舞音乐太大发生天降尿袋的冲突。“虽然阿姨们跳到八九点就结束了,不过以前音量太大,关上窗户都可以听得到。”
“多数人对广场舞反感,主要是因为噪声扰民。我们舞蹈队刚成立的时候,也有居民跑到社区投诉过。”孙阿姨说。
孙阿姨,今年61岁,住在黄埔花园社区,是个地道的舞蹈迷,也是舞蹈队的核心。舞蹈队在2009年刚成立的时候,就在家门口空地上早晚各跳一次,结果投诉特别多。“早上6∶30-7∶30,打开音响跳一个小时。晚上有时候兴致来了,越跳越开心,很晚才结束。结果投诉特别多,主要是扰民。今天被投诉了换个地方,又被投诉了再换,跟打游击一样。”孙阿姨说。“后来我们就与居委、物业一起,制定了广场舞公约,音量控制在60分贝之内,在时间上也进行了控制。而且,到了学生考试的那几天,活动全部停止。这几年都没有居民跑去社区居委会投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