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粤A牌车主留意!广州“开四停四”8月正式开罚

02.07.2018  16:20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7月1日正式实施。《通告》实施后将第1个月设置为执法过渡期,以便市民熟悉《通告》措施。当日上午,笔者走进广州交警指挥中心,探营电子警察系统如何抓拍车辆。

  根据通告,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以下简称“开四停四”)。广州交警有关负责人介绍,7月1日起,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执法。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入管控区域,电子警察设备会对该车辆每一次通行进行拍摄记录。对于在管控区域内违反“开四停四”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违法车辆相关行驶信息会被组合起来,通过车辆流水信息和相关图片形成违法信息记录,车辆违法情况一目了然。

  据悉,“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配套电子警察执法系统将于7月1日开启,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8月1日开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为保障广州与其他城市之间政务、商务等活动,广州交警已利用1个月时间对政务类车辆、商务类车辆、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车辆3类车辆进行预约登记。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共受理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预约登记申请24000余宗;商务类申请110余宗。7月底,已提交申请的企业和个人可自行通过申请平台查询是否审核通过。

  此外,为方便市民查询,广州交警已研发并同步推出了“广州‘开四停四’小助手”(“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内),市民可自行查询“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计算周期,自行调整车辆出行日期。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祁雷 通讯员: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