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全免 本月28日起实施

22.09.2015  10:13

  本月28日起实施;费用由政府埋单,包含火化费

  新快报讯 记者周聪 通讯员印锐报道 “生不起、病不起、死不起”,面对日益高涨的生育费、医疗费、殡葬费,市民无奈自嘲。昨日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9月28日起,广州市将免除全市户籍居民殡葬(火葬)基本服务费用。

  日前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广州市殡葬(火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对象扩大至全市户籍居民,且符合土葬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也纳入了减免范畴。

  最高可减免1680元

  据介绍,免除费用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每具费用不超过180元)、遗体消毒(每具不超过100元)、冷藏防腐(不超过3天,每具不超过300元)、遗体告别厅租用费(每具不超过400元)、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每具不超过250元)、普通骨灰盅(每个不超过100元)、骨灰寄存(从死亡之日起不超过5年,按每年70元标准,存放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每具不超过350元)。

  免费标准按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核定,每具最高免费总额为1680元。未达到单项最高免费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超出单项最高免费限额的部分,由丧事委办人自行承担。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最高免费限额随之相应调整。

  异地火化也可减免

  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的办理程序有三种情况,一是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后在本市实行火化,丧事委办人可在经办殡仪馆直接办理申请免除手续;二是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后在异地火化的,丧事办结后三个月内(以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丧事委办人可到逝者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三是信奉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的本市户籍居民,丧事委办人可以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下的回民殡葬服务机构(市伊斯兰教协会)办理免除手续。

  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政策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对在本市火化的户籍居民实行殡葬基本费用的一站式减免,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的办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