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广州打工被男友卖人做老婆7年

03.07.2015  18:14

        15岁少女被拐7年后外出打工得以逃脱

 

 

警方赶赴云南,在深山里抓获人贩子杨某文。 广州日报记者邵权达 摄

        “我恨他,恨所有伤害我的人,恨他们剥夺了我7年的青春。”昨日,被拐卖7年的云南女孩小红,在记者面前,痛诉被人贩子拐卖后的非人经历。

        广州日报讯 (记者陆建銮 通讯员李嘉靖、张毅涛、杨明华)2007年,当时15岁(未成年)的小红在广州白云区某手袋厂打工,与同乡杨某忠结识并相恋。杨某忠与叔叔杨某文以“私 奔”的名义将小红骗出,并将她拐卖到河南汝南县一户唐姓人家,后又卖到一户王姓人家。7年间,她一直遭遇禁锢,多次被虐打、强奸,被迫生了2个小孩。 2014年趁着外出打工的机会,小红逃出了魔掌,找到了父母,并报警。近日,广州警方在云南深山抓获了人贩子杨某文。

        涉世未深被恋人拐卖

        小红,出生于1992年,是云南广南县人。她父母都是农民,加上弟弟妹妹,一家五口人过着平静的生活。2005年,一家人搬到台山。 2007年,小红跟着表叔,来到白云区一家手袋厂打工。厂里有不少云南老乡,其中就包括生于1987年的杨某忠,按辈分,他还是小红的堂表哥。两人谈起恋 爱,一天,杨某忠对小红称,老家已经安排了一段婚事给他,与小红无法继续下去,除非私奔。小红说,只要在一起,去哪都愿意。

        杨某忠带着小红来到火车站。在火车站,他们碰到了杨某忠的叔叔杨某文,杨某忠说去买吃喝的,就走开了。小红左等右等,杨某忠却一直未归。眼 看就要上火车了,杨某文递给她一瓶水,说边喝边等,大不了回到老家再等。“我喝了几口水后,就觉得人昏昏沉沉的,后面就不太记得发生什么事了。

        前夫死后被卖给下家

        当小红清醒过来时,已经在云南老家,杨某文的床上。小红惊呼着往外跑,却被杨某文甩回床上。杨某文拿着匕首威胁,“再乱跑乱叫就杀了你,反正大山里头也不会有人知道。”在这样的胁迫之下,小红被杨某文以5000元卖到了河南省汝南县一户唐姓人家做老婆。

        在唐家,小红每天只能在房间看电视,不时遭到殴打、强奸。小红的“家公”酗酒,经常虐打她。有一次,“家公”带她到医院做疏通输卵管手术, 回家后竟然强奸了小红。一年后,小红的“家公”和“老公”相继病死。唐家为了赚回买她的钱,就将小红卖到河南上蔡县一户王姓人家。

        在王家,小红被限制只能在院子里走动,稍好之处是无人虐待她了。王家老太向小红许诺,如果小红生下2个小孩,就让她出外打工,还她自由。 2009年、2010年,小红先后生下两个小孩。王家老太再次提出要求,要求小红去做绝育手术,安心做王家媳妇,只有这样她才能拥有自由。渴望自由多年的 小红,均一一答应。最终在2014年,她与王姓“老公”一起到深圳打工。在打工期间,小红认识了老乡,知道了回老家的路,在阳江市找到父母,在其陪同下报 案。

        警方深山抓获人贩子

        广州警方根据事主提供的信息,经过调查发现其中一名嫌疑人杨某忠因涉及另一宗拐卖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调查该案之时刚被假释,另一名嫌 疑人杨某文(杨某忠的叔叔)在2007年拐卖受害人后,一直藏匿在云南老家。此地位于广南县南部,地处山区,十分偏僻,进村通道是一条狭窄的山路,外来人 员进出十分显眼。而杨某文居无定所,一发觉风吹草动,就马上逃往村后深山。

        今年5月21日,在崎岖山路上守候多日的警察,终于发现了杨某文的踪影,并实施抓捕,将其押解回广州。

        痛诉:

        “恨所有伤害我的人

        “我恨他,恨所有伤害我的人,恨他们剥夺了我7年的青春。”在记者面前,小红泣不成声。“7年了,我天天盼着回家,曾一度以为时间没有尽头。

        小红说,当回到老家,看到附近的老乡都盖起了高楼,只有自家还是小房子,但这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小房子里有她的回忆、她的青春。再次见到 父母时,她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知道父母苍老了许多,“我发现父母变化很大,都有点陌生了,我离开了7年,都不知道父母现在爱吃什么爱干什么,想对他 们好,都不知道怎么办。

        小红表示,她深恨人贩子杨某忠叔侄,“他是我的老乡、亲戚,甚至还是恋人,为什么就这样把我卖了,这样剥夺了我的青春?

        对于以后的生活,小红说还没考虑清楚,暂时会跟父母一起过,“小孩都很小,我肯定舍不得。为了2个小孩,我也不会再追究王家,希望他们会对小孩好。

        难题:

        对买家追责仍难实行

        近期网络热烈讨论的打拐话题中,网友呼吁对买家入刑。全国人大也准备在刑法修改中加大对收买儿童犯罪的处罚力度。不过,在《刑法》还没有修改的框架下,对买家入刑仍然有较大难度。

        广州警方打拐办负责人表示,能否对买家追责主要看三方面因素:首先就是买家有否对受害者虐待、强奸、殴打等行为;第二是警方解救过程中,买家是否积极配合,有无故意阻挠;第三则是受害者本身的意愿。

        警方表示,以小红的案例来看,第一个买家唐家存在虐打、强奸等行为,但唐氏父子已经先后死去,无法追责;第二个买家王家,对小红无明显虐待 行为,解救过程中并无阻挠,更重要的是,小红出于对孩子的考虑,不准备追究王家的责任。“按照现有的法律框架和办案习惯,我们没法对王家进行追责。”该负 责人表示,随着刑法有关修改条文的落实,警方将对买家进行追责。

        防拐提示:

        不轻信不贪图小便宜

        如何提高防拐意识,广州警方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女性不要盲目外出打工,找工作要通过正规中介,不要轻信非法小报和随处张贴的招聘广告,更不要受陌生人帮忙找“高薪工作”的迷惑。

        二、与陌生人打交道时,不要听信花言巧语,不贪图便宜,不接受小恩小惠。

        三、遇到陌生人主动提供乘车机会,或谎称代替亲戚朋友来接车,不要轻易上车。

        四、网上交友要慎重,不轻易透露个人资料,与陌生网友见面要避免去偏僻场所。

        五、家长要对年龄稍大的孩子加强防范意识教育,孩子能说话时教会他(她)牢记家庭住址及家人电话。

        六、教育孩子不轻信陌生人的话,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和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