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抢生市民:入户补办突然被叫停 感觉像受骗

30.06.2014  12:59

●去年11月日前“抢生”的单独二孩如何处理犹疑未定

●是否“按计征基数的2%缴交社会抚养费”即可顺利入户?

羊城晚报记者 褚韵

国家卫计委近日向媒体确认过渡期内“抢生”单独二孩不作实质性处理。

广州越秀、天河、荔湾等区多个街道也回应,广州市下发通知,对于2013年月12日至2014年3月27日之间出生的单独二孩可以申请补办手续。然而,对于2013年11月12日之前的“抢生”二孩,该怎么处理却成了一道无解的题目。

交2%即可入户?

令人兴奋

近日多位在2013年11月12日之前生育了“单独二孩”的家长来到广东省卫计委门口,希望对他们这样的家庭同样“有个明确说法”。据他们反映,此前向所在街道递交了相关材料,但一部分“二孩”顺利入户,更多的材料则突然“被叫停”,并没有给出后续的处理措施。有涉及的广州市内街道办确认,接到上级通知,目前对于这类“二孩”的处理从本月日上午起暂停,何时恢复未确定。

本月20日,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回应过渡期内“抢生的单独二孩家庭是否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时,表示“广东省将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国家卫计委有关精神,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执行”。广州市内多个街道计生工作人员也确认,在国家政策出台(2013年11月12日)后生育的孩子可以上户口也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只要是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带上一孩的出生证、身份证、独生子女证等材料,就可以到居委会登记补办相关手续。虽然部分街道的这一工作尚未具体操作,但也让这类家庭稍稍安心。

然而,在2013年11月12日之前抢生的怎么办?这些彷徨无助的家长纷纷向记者诉苦。“周一刚把材料交好,周三一大早就被告知‘暂停办理’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据了解,他们此前陆续听到一条“利好政策”,称类似他们这样情况的,将按未经审批生育处理,也就是需要“按计征基数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由于这些家庭的二孩最小也已半岁,因此他们对这一消息“落地”兴奋不已。“该交的就交,至少能上户口了,这就比拖着强,不然孩子就要成黑户了”。

突然又被叫停

叫人无助

来自广州海珠的杨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此前已经递交了材料,在16日时他接到了街道打来的电话,称他的材料即将提交。然而在18日上午,杨先生却又接到了新的说法:登记补办暂停了。

没有给出原因,也没有说什么时候能够恢复”。而天河员村街道的另一位家长则表示,自己在16日除递交资料外,还缴纳了相应的社会抚养费,然而当日下午他再次向街道了解情况时,同样被告知“暂停受理此项工作”。“我住在车陂街的朋友,和我同一天提交材料的,人家第二天就拿到证了,我就不知道为什么拿不到”。

据了解,来自省内多地有类似情况的家长表示,当地街道通知暂停受理此项工作的时间普遍是在18日。这期间,小部分家庭已经顺利给孩子上到了户口,但多数人都没能成功。对此,他们认为“政策”变化太快,无所适从,对孩子的命运十分担忧。“明明都说了按照未经审批生育处理,怎么突然又暂停了?

感觉好像大人骗小孩说有糖,小孩走近了却说没了一样”。

几时恢复办理

尚未可知

家长们还表示,他们是通过网络流传的复印版“关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月6日召开的‘规范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工作座谈会’有关情况”的内容来了解这一政策的。不过,这份资料并没有相关的公章及署名,在省卫计委的网站上也没有记录。

记者随即采访了广州越秀、海珠、天河等地部分街道,均被告知,相关业务的登记及办理确已暂停,但具体原因不明。“是在17日下午接到区里通知,说省市统一安排,这项工作暂停,处理时间和方法待定。”而截至发稿前,省卫计委方面尚未对这一情况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