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全面“封杀”电动车 韩志鹏建议推广电瓶车
广州大道南附近的电动车行,仍有大量电动车出售 羊城晚报记者 周巍 摄
六问广州电动车“五禁”
羊城晚报记者 许琛 艾渝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条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本次意见征集截至10月24日。广州将要成为国内首个“全面封杀”电动车的城市。
对于广州的这种做法,人们褒贬不一。赞成者认为,“最讨厌的车就是电动车”,电动车就是跑在非机动车道上的“坏孩子”。反对者认为电动车成本低、污染轻、方便灵活,广州利用行政手段“一刀切”地“封杀”也缺乏合理性。
1 合格电动车究竟有多少?
据初步统计,目前广州市内销售电动车和摩托车的网点超过了700家,大部分销售点都集中在批发市场、城中村周边。记者来到客村立交桥新港西路暗访,街道北侧有四家专卖电动自行车车行。电动车牌子多达十余种,价格从1千多元至3千多元不等。经过一轮的询问,记者发现,这四家电动车行都有卖多款超标电单车,并且将“超标车”摆在路边或者店门口显眼位置。
记者随意走进其中一家店,询问摆放在最外侧位置的蓝色“飞X”牌电单车,老板介绍,这些电动车车速最高可达40km/h,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记者又多问了几款车,车速、重量均不符合有关规定制定的电动车标准。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 m/h,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这四家电动车车行均有售卖多款最高车速大于20km/h的超标电单车,最高车速普遍达30k m/h,颜色款式多样,并且摆在店门口第一排位置,非常受欢迎。“我自己都是骑这款,开起来感觉很快的,”车行老板娘说。
附近另一家电动自行车小档口语出惊人,据他称控制器输出功率一般在150W至800W之间,最大可以到1400W,但是光1400W的控制器就要1000多元。该老板称,通过更换控制器,电动自行车时速可达80至90km。
2 电动车都集中在哪?
在广州“禁摩”7年以来,由于加油限制等因素,摩托车已经日渐式微,相对轻巧大方并常常能化身为“自行车”的电动车,则成了市民出行的首选。而跟电动车密切相关的却是超速、抢道、伤亡这样的字眼,电动车大军已经成为交通部门最为头疼的顽疾。
以海珠区为例,中大布匹市场等一大批专业批发市场集中在凤阳街,成千上万辆“五类车”在市场周边拉货载客,其中80%以上为大功率的改装电动车。从事搭客生意的老王告诉记者,活跃在布匹市场的电动车起码有好几千辆,甚至上万。在每次“五类车”的整治行动中,中大布匹市场都是查处“五类车”的典型地区,但从数年前至今,电动车和摩托车的轰鸣声从来没有消停过。
“专业市场在这里,货就放在对面的城中村,如鹭江、沥滘、康乐等,村里道路狭小,而机动车根本无法进入,每天拉上几趟是必然的。”周亮是湖南人,在中大布匹市场已经做了3年了。他开的是大功率的电动车,为了装更多的货,他将电动车改装成3轮车。“坦白讲,这里的公交配套并不多,就算有出租车参与到市场来营运,也不适合运货。档口一般一个电话我们就过去了,出租车根本做不到这一点。离开了我们,谁来为专业市场拉货呢?”周亮说。
广州交警表示,由于大部分商圈内微循环路网缺乏,吸引了大量“五类车”聚集。
3 违法电动车为何屡禁不止?
在禁行电动车多年之后,《条例》祭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五招,其实更多是一种无奈之举。
据统计,仅2011年至今,广州查扣了的“五类车”超过60万辆,集中销毁处理了50余万辆,其中电动车占有相当比例。执法力度不可谓不大,却为何屡禁不止呢?
在警方查处“五类车”现场,看到的情况,很多搭客仔远远看到警察查车,就弃车逃跑。“一辆车2000多元,被逮到了反而会影响生意。”在中大布匹市场搭客的飞仔说。“五类车”司机每天收入可达200多元,相对于电动车每辆车2000元-5000元的价格,他们一个月、甚至半个月的收入就能够购买一辆车。
“禁行不禁售,累苦的只能是执法人员。”广州市人大代表李志明对猖獗的电动车营运一直持这样的观点。他认为,首先就是要管住销售源头,“禁售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交警在这边罚扣,商家在那头照卖不误”。
4 为何电动车政策频频摇摆?
2006年12月起,广州市正式出台文件,全面禁止电动车上路上牌登记。针对这一政策的合理性,社会上一直争论不断。
然而去年10月,广东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广东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进入目录(目前未公布)的产品方可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这被解读为,未来在广东电动自行车将可上牌上路。
如今的“全面禁电”政策的出台似乎宣告,解禁的传闻将无疾而终。为何会出现大幅度的政策摇摆呢?
一直致力于推广电动车规范化的省政协委员杨中艺说,广州对于电动车开禁与否长期存在争论,因此在制定政策时让有关部门难下决心。而此次政府出台的政策,剥夺了多数市民的权利,还违反了“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
5 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解决多少?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否允许电动车上牌,有其自主权。不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此次,《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过程中,限制摩托车行驶和销售的范围依旧是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的部分区域,但电动车却在全市范围被封杀。记者发现,除了营运需要,电动车在城乡接合部仍有巨大的存在空间,在这里,最后一公里的出行仍是难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原则上他同意政府禁止售卖和行驶电动车,但政府应该考虑禁止以后怎么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在广州一些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有些地方不止最后一公里,甚至两三公里,为什么“五类车”屡禁不绝?不能光靠“禁”,而要解决“疏通”问题。
6 “全面禁电”是否有法律依据?
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明确规定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并没有规定不允许上路。那么,广州市若欲在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车上路,即使“不超标”、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也不允许上路,这是否与《道交法》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根据《道交法》的相关规定,电动车上路行驶是上位法给予的自由权利,地方政府提出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作为下位法,不能违反《道交法》的规定,否则将是无效条款,”易亚妮律师分析。
易律师认为,“法无明令禁止即可为”,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实施相关行为,则默认可以行驶。《道交法》并没有明确禁止电动车上路,如果市政府决定不允许其行驶,“则是与《道交法》相抵触。”她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应仔细对这个条款的出台进行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