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创建亚太跨境电商中心城市

12.01.2016  11:02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广州成为第二批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城市。广州市商务委方面11日表示,广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将以打造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高地和亚太地区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城市为总体目标,发挥广州区位优势、政策优势与产业优势,采用“平台+机制”的建设思路,构建具有“广州元素、中国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体系。

广州市商务委介绍,广州创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将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是创新监管体系。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模式,通过简化商品备案、简化转关手续、简化出口商品归类等通关创新手段以及清单管理、备案管理、溯源管理等检验检疫创新措施,创造更优越、更便捷和更智能化的对外贸易通关环境,优化提升口岸功能。

二是大力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发挥南沙保税港区、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作用,叠加政策辐射优势,打造建设“海、陆、空”门类齐全的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发展载体。

三是完善提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相关业务的“单一窗口”办理。

四是建立跨境电商产业链促进机制。重点推动跨境电商B2B模式的发展。

五是建立线上线下融合机制,支持企业建设进口商品展示体验中心和集约型直购进口中心,进一步方便居民消费和增强购物体验。

六是建立跨境电商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机制,对跨境电商进出口进行供给侧优化,  支持以跨境电商进口方式让国民在境内享受更多国外优质产品,支持优质制造商和优质创新产品通过跨境电商出口。

七是培育发展一批  “海外仓”。帮助企业在跨境电商业务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拓展海外市场、拓宽外贸营销渠道,做强跨境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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