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快递是否入箱应征得收件人同意
21.11.2021 20:02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审议《广州市快递条例(草案)》,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该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草案规定,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应当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快递车发生轻微事故应灵活处理;草案明确用户无正当理由,通过反复申诉、投诉等方式向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索取不当利益的,属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法规草案文本 在线查阅 )
请于11月26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
信函寄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510030
电子邮箱:gzrdjjgw@gz.gov.cn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汤南 通讯员:范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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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02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