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整治全市所有隐患涵隧

26.08.2014  09:25
广州拟在一个月内完善桥涵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警示,今后每次暴雨时,须有专人到现场,当水深超过27厘米(积水深度超过涉水线)应设置栏杆,禁止行人车辆通行。

  南方日报讯 广州拟在一个月内完善桥涵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警示,今后每次暴雨时,须有专人到现场,当水深超过27厘米(积水深度超过涉水线)应设置栏杆,禁止行人车辆通行。笔者25日获悉,为避免白云区棠乐路京广铁路涵洞溺水惨痛事件再次发生,广州水务部门已紧急对全市204座涵洞、隧道(以下简称涵隧)进行了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完善安全警示和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专属涵隧管理问题较多

  25日,广州市水务局召开有市建委、市交委、广铁集团、各区水务部门和专属道路管理单位参加的加强全市涵隧管理工作会议,指导督促各区排水主管部门持续开展涵隧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对于存在排水隐患涵隧的整治一个都不放过,不仅要完善指示牌、涉水线等设置,还要加装护栏等防护设施,同时,在暴雨期间派出专人值守,对于需要排水改造的涵洞要尽快组织实施,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广州市水务局介绍,23日和24日两天,广州市排水管理中心组织了对市中心城区铁路、公路和市政共204座涵隧进行了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其中检查铁路桥涵隧道35座、高速公路桥涵隧道41座、城市道路桥涵隧道128座以及穿越城市道路和铁路涵隧9座。从检查情况看,城市道路管理水平较好,均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遇到积水能开展应急抢险。但专属道路(铁路)的涵隧管理问题较多,其中,城中村地带的涵隧普遍存在排水设施能力不足的问题,部分涵隧安全标识缺失、排水设施不完善、值班制度不健全。

  广州市水务部门要求,各区排水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涵隧安全隐患大排查,不仅水务部门,区、镇(街)、村(委)也要进行排查,力求核查到全市每个涵隧的权属和管理责任单位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以确保所有涵隧排水隐患得到较好解决,同时,针对部分涵洞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水深超27厘米禁止通行

  广州市水务部门将指导各区排水主管部门、专属道路管理单位继续完善桥涵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警示,要求每个桥涵都必须在桥涵入口处设有明显的水位标尺、涉水线,并设置“积水危险,禁止通行”的警示牌;标尺、涉水线和警示牌须用荧光材料,确保夜晚发挥作用;要在每个桥涵标示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责任人和投诉电话;涵隧管理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每次暴雨时,须有专人到现场,当水深超过27厘米(积水深度超过涉水线)时应设置栏杆,禁止行人车辆通行。以上措施要求一个月内完成。

  广州市水务部门表示,短期无法采取工程措施整改的涵隧,责成权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改造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在未完成整改前,由各区排水主管部门和专属道路等单位采取应急抢险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封堵、设置禁行栏杆等临时措施,确保人员车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