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建居住楼底商不得设肉菜市场

20.10.2015  11:56

南都讯 记者裘萍 实习生刘宁 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新建住宅楼每100平方米住宅配建停车场1.0个至1.8个。新建居住楼底商不得设肉菜市场、网吧等。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增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鼓励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建设,规范商业办公规划设计和住宅“底商”布局,简化村民住宅建设标准。

技术规定》增加关于“新出让用地应当按照停车位的一定比例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接口”的规定。

这一规定是否意味着充电桩今后会纳入小区物业管理范畴?新能源汽车的停车费会不会更低?

“停车费用高低最终要由交委提出意见、市政府确定。一个方向是国家、省、市会通过各种政策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回应。

技术规定》明确,肉菜市场、生鲜超市以及开展加工、制造、机电维修或者机动车维修、餐饮、茶艺、酒吧、网吧、桑拿、废品收购等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的商业用房不得设于住宅楼内,应当独立设置。

“这个规定从2012年就已有要求,这项工作其实一直都在做。”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副主任郭昊羽介绍,此条款是为避免部分商业经营项目“扰民”现象。

此外,建筑退让距离修改较大。《技术规定》明确,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和建筑退让距离控制要求,即满足公路安全保护规定,高速公路不少于50米。

(南方都市报)